重磅官宣!第一批保租房选房通告来了!12月22日开始选房!

楼市   2024-12-20 17:33   广东  


选房家庭名单

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至2025年1月5日


选房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




官方通告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7:28

  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现将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以下简称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经审核,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11571户。其中,两房户型合格认租家庭7165户;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家庭4406户(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2)。


  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255户。其中,两房户型合格认租家庭131户;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家庭124户(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3、4)。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至2025年1月5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


  选房方式: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每个选房家庭到场参加选房人员不超过2人。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设置的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安联尚璟府、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龙光玖瑞府、玖誉雅筑、燕澜和鸣花园、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入住手续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12日,在各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


  安居凤桐苑入住手续于202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在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6。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四、重要提示


  (一)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明细表见附件7,请认租家庭提前查阅。


  (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


  (五)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选房期间,住房被选完当日,如有选定住房的家庭未按时(选房当日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该类配租面积标准住房的家庭之后的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六)选房期间,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另行分配。


  附件:


  1.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两房户型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2.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房户型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3.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两房户型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4.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房户型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5.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6.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7.安联尚璟府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明细表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连接🔗https://zjj.sz.gov.cn/ztfw/zfbz/tzgg2017/content/post_11914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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