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也给出了标准的定义,标准是指:“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标准是一种具有特定性质的文件。首先,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产物;第二,标准必须具有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性质,所谓共同使用是指“你用、我用、他也用,大家都要用”;重复使用是指“今天用、明天用、后天用,经常要用”。这里,“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也就是说,只有大家共同使用并且要多次反复使用,标准这种文件才有存在的必要;第三,标准的制定需要按发布机构颁布的程序进行,由利益相关方在协商一致、充分反映观点的基础上制定;第四,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制定的。
标准可以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规格或类型数量控制在最佳水平,保证可用性、增强互换性、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标准可以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增进相互理解;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可以说,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标准和标准化活动从经济领域不断向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拓展,成为与战略、规划、政策同等重要的国家治理手段,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结构性调整、支撑法治政府建设、构筑国际竞争优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日益显现。
我国国家标准 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对标准化有明确的定义,标准化是指:“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标准化活动所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
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这也是世界上受到广泛认同的定义之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给出的定义与此基本一致。
需要标准化的主题可以是材料、元件、设备、系统、接口,也可以是协议、程序、功能、方法或活动。通常把这些标准化的对象概括为“产品、过程或服务”。标准化可以围绕对象的某一个特定方面进行。例如,针对“鞋子”这一标准化对象的“尺寸”和“耐用性”可以分别标准化。一组相关的标准化对象被称为“标准化领域”,比如工程、运输、农业、量和单位等。
从标准化的定义可以了解到,标准化以“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和“促进共同效益”为目的,这说的是标准化的总体目的。
具体在制定某个标准时,标准化会有一个或更多具体的直接目的,以便使产品、过程或服务适合它们的用途,即适用性。这些目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可用性、兼容性、互换性、品种控制、安全、环境保护、产品防护、相互理解等等。例如,GB/T 22090-2008《冷热饮水机》国家标准规定了冷热饮水机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性能、防烫伤、耐久性、耗电量、卫生、环保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贮存、运输等,围绕“冷热饮水机”这一主题,实现了多个制定目的。
审签:丁 耀
审稿:解苗瞄
来源:中国标准化
发布: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