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料!苏州9/10/14号线传来最新消息!

楼市   2025-01-09 16:42   江苏  

查询指引:重磅!房苏州查询功能上线!

刚刚过去的2024年,对苏州来说可谓是“地铁大年”。

6/8/7号线相继开通,苏州地铁新增里程高达100公里“九线联运”后,苏州总里程达到350公里,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约65%。

苏州的速度及雄心,引得人民网江苏锐评:最强地级市,狂飙地铁里程

随着前三期地铁规划建设全部收官,苏州人的目光全都聚焦在第四期地铁规划上!
今天就来一起看看,关于苏州第四期地铁规划的相关消息!
键关注,了解苏州楼市最新动态 ↓↓↓

2024年3月18日,苏州轨道交通官方网站发布了《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及《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正式出炉。


根据公示,本次建设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130千米,分别为9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和苏锡轨道快线,以及拟设置的5座车辆基地和3座主变电所。其中:
  • 9号线一期西起虎丘区,经姑苏区,东至工业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 10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姑苏区、工业园区,南至吴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 14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工业园区、吴中区,南至吴江区,拟配套车辆基地。
  • 苏锡轨道快线东起虎丘区,经相城区,西至无锡新吴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以上规划方案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原文如下: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及线网规划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收集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线网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560千米。
本次建设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130千米,分别为9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和苏锡轨道快线,以及拟设置的5座车辆基地和3座主变电所。

其中:

9号线一期西起虎丘区,经姑苏区,东至工业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10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姑苏区、工业园区,南至吴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14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工业园区、吴中区,南至吴江区,拟配套车辆基地。

苏锡轨道快线东起虎丘区,经相城区,西至无锡新吴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以上规划方案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二、环境影响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查阅《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规划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下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本次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与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9日(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13816460367(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邮箱:hpb.zhhj.chi@coscoshipping.com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第四期地铁的申报进度,2024年9月14日,苏州推出26条“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了要狠抓基础设施投资,推动苏州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规划报批

2024年12月1日,苏州轨道交通公司便民服务员回复网友:“目前我公司正在配合开展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的上报研究工作,线路具体路由、线站位、起终点须由专家评估论证并经批复后,下一步开展详细深化研究工作。”

来源:寒山闻钟

各线路具体走向、最新动态汇总如下:

  • 轨交9号线

为市域东西发展主轴快线,服务太仓城区、昆山城区、金鸡湖、古城、狮山、太湖科学城间快速直达联系。

2024年12月13日,《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9号线一期工程穿越历史文化街区方案”召开,会上专家认为9号线一期工程对完善苏州城区东西向公交走廊、缓解古城北部交通压力、提升山塘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出行水平是必要和紧迫的,在全网优化比选中具有唯一性
2024年10月28日,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通苏嘉甬轨交预留工程项目》,建设9号线涉铁预留节点

2024年1月25日,官方回复网友提问: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太湖科学城片区规划新增9、13、15三条轨道交通线路,其中9号线已初步纳入四期建设计划。

来源: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人民政府)

此前公示的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T5线一期工程线路走向示意图中,就标注了9号线,同时还曝光了13号线走向。

  • 轨交10号线和14号线

轨交10号线(苏虞张段),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月1日,预计2029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5年!

10号线(苏虞张段),南起高铁苏州北站,终至张家港金港站,沿线串联苏州相城、常熟、张家港等重要片区,共设车站21座,设计时速160公里/小时。


轨道交通14号线,线路起于相城区,途经苏州工业园区、吴中区,南至吴江区,呈南北走向。

大家关心的10/14号线市区段的走向,可以从近期苏州北站相关工程频繁公示/招标中窥探一二。

2024年8月28日,《高铁苏州北站改扩建配套工程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轨道车站预留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该动车所配套预留车站沿金泰路敷设,车站西端位于金泰路与兴太路十字路口,还显示车站为地下三层(局部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车站外包总长170m,标准段宽度19.7m。

2024年9月19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苏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苏州北站区域同步实施项目招标计划》。
根据招标计划显示,该项目招标范围为14号线吴韵路站~苏州北站区间,区间长为1140m;苏州北站~数字金融城站站区间,本次招标范围区间长为782m(不含国铁代建范围的55m),采用盾构法下穿既有2号线。

延伸阅读:相城高铁新城南片区规划(2024.11.14)

2024年11月4日,苏州资规局发布的《苏州市高铁新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标出了10/14线相城段走向。

综上,14号线相城段曝光的站点有吴韵路站、高铁苏州北站、数字金融城站、雪南站。

14号线相城段大致走向:起于吴韵路站‌(吴韵路与富翔路交叉口)→高铁苏州北站(可换乘2/7/10号线)→数字金融城站(规划数字金融城地块内、如意湖西侧,可换乘10号线)金泰路与开泰路交叉口(暂无站名)→金泰路与兴太路交叉口东侧(暂无站名)。

*最终站点名及具体走向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提醒:在房苏州公众号后台对话框回复板块名称:高铁新城,可获取超高清大图。

2024年12月23日,苏州轨道交通10号线苏州北站南区间工程收到《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名称为高铁苏州北站产业商务配套工程(地下配套),总投资36890.95万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
2024年12月25日,14号线动车所上盖轨道车站预留工程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名称为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轨道车站预留工程,总投资780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

10/14号线相关配套工程取得项目备案证,预计2025年全面开工!这也意味苏州北站区域线路建设先行的可能性较大。
同时也不难看出,高铁北枢纽将成为未来苏州重要的轨道交汇点。

近年来,苏州发力轨道交通布局,除了区域内的规划,还在构建“东接上海,西连无锡”格局。

去年6月,11号线(S1线)开通运营,这条线不仅为苏州市区与昆山市之间打通新的快速连接通道,也为沪苏交流、双城生活提供了更多便利。

此外,苏州、无锡在两年前签署协议,明确实施“轨道上的苏锡”等一系列重大工程;

其中包括苏州地铁10号线(苏虞张线)连接江阴、无锡市域S3线对接常熟,以及苏州地铁3号线延伸至无锡硕放机场等。

接下来,坐等苏州四期地铁规划更多好消息!届时,一批全新板块有望迎来地铁!出行更加便利!

以上涉及部站点名称及走向,均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仅供交流参考。

扫码,进交流

*以上内容综合来自:寒山闻钟、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等。

 声明:

1.本微信公众号全部内容仅为公众号运营者对相关问题的个人分析,旨在传达观点,交流意见。
2.“楼市有风险,买卖需谨慎”,如产生购买行为,请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房苏州
有用的买房工具,有趣的楼市真相,在这里看懂苏州楼市,看透新房和二手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