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但能源领域仍缺少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 《能源法》作为行业的上位法,确立了能源领域一系列共性、基础性法律制度。在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下,将更有利于充分激活能源市场活力。 《能源法》以立法的形式勾画了我国能源系统发展的新版图,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发展中的优先地位,以煤炭为代表的化石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调峰、支撑地位。
《能源法》全文9章共80条,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完整内容可参见文末“阅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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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
增加规定能源用户积极参与“能源需求响应”,扩大绿色能源消费。
增加规定国家积极推广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实行阶梯价格、分时价格等制度,引导能源用户调整用能方式、时间、数量等,促进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能源供应企业的义务,明确不得违法收取费用,并增加相关法律责任。
增加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跨省能源应急工作的指导协调。
完善能源主管部门处理能源争议的协调机制。
1. 能源安全与转型:强调了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推动能源转型的基本前提。法律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健全能源储备制度和能源应急机制,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应。
2. 能源规划的重要性:重视能源规划在能源发展中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法律规定编制能源规划应遵循能源发展规律,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科学论证,并明确规划期内能源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保证措施等内容。
3. 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并按年度监测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情况。
4.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氢能等的开发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5. 煤炭和煤电的新使命:赋予煤炭和煤电新的责任和使命,强调化石能源的“合理开发与清洁高效利用”,并推动燃煤发电清洁高效发展。
6. 能源市场体系:提出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环节市场化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能源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7. 能源科技创新:强调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并制定完善产业、金融、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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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35条规定,能源用户应当按照安全使用规范和有关节约能源的规定合理使用能源,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积极参与能源需求响应,扩大绿色能源消费,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国家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完善阶梯价格、分时价格等制度,引导能源用户合理调整用能方式、时间、数量等,促进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能源市场中,价格信号是调节供需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今年7月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