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天天记 · 刑法Day15】
片面共犯:
1.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
2.片面共犯的类型包括片面的帮助犯、片面的教唆犯、片面的实行犯。
(1)只有片面的帮助犯没有争议。
(2)片面的教唆犯、片面的实行犯则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同时,由于实行犯、教唆犯与帮助犯属于包容关系,如果不承认片面的实行犯、片面的教唆犯(即采否定说),可以降格评价为片面的帮助犯。
例1:甲明知乙正在追杀丙,由于其与丙有仇,便暗中设置障碍物将丙绊倒,从而使乙顺利地杀害丙。
【分析思路】甲单方面帮助乙杀害了丙,对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不存在不同观点,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片面帮助犯,而乙认为自己系单独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实行犯。
例2:乙正欲对丙实施强奸行为,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帮助乙顺利实施强奸,使用暴力将丙打晕(未到轻伤),乙得以顺利实施奸淫行为。
【分析思路】
目前刑法理论上对于成立片面的共同实行犯有异议。
(1)观点一:如果采肯定说,甲成立强奸罪的(片面的)共同正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的实行犯。
(2)观点二:如果采否定说,甲不成立强奸罪的(片面的)共同正犯,但成立强奸罪的(片面的)帮助犯,乙单独成立强奸罪的实行犯。
例3:某日夜晚,乙发现曾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的甲将要侵入丙家盗窃,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为甲望风,但在望风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甲窃取了丙的2万元现金。
【分析思路】
本案不存在不同观点,由于乙的望风行为对甲的盗窃结果没有因果性,故不能将甲的盗窃结果归属于乙的行为,乙不成立犯罪,不属于片面的帮助犯。甲单独构成盗窃罪既遂,系实行犯。
例4:某日夜晚,乙发现曾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的甲将要侵入丙家盗窃,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为甲望风。在望风过程中,乙发现丙回来,于是与丙聊天,拖延丙回住宅的时间,待甲窃取财物从丙家出来后,乙才离开。
【分析思路】
不存在不同观点,本案中,如果没有乙的行为,甲的盗窃就不能得逞,故乙的行为与甲的盗窃结果之间具有物理的因果性,应将盗窃结果同时归属于乙的行为;主观上乙具备帮助甲盗窃的故意,故乙成立盗窃罪,系片面的帮助犯。甲单独构成盗窃罪既遂,系实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