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南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龙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线下审核资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被我校认定“预录取”的一年级新生
家长通过龙南市数字教育平台查询学生预录取情况,已被龙南市实验小学认定“预录取”的一年级学生按分组安排到对应窗口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线下审核。
(一)持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近三个月的水电费流水。
(二)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未在网上申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按下列所属情况提供资料进行线下审核。
(一)持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近三个月的水电费流水
(二)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一)户籍为外省外县的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1.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龙南市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户籍为外省外县的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1.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龙南市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没缴纳社保则附上近三个月务工工资的银行流水。
2.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四、长幼随学人员现场审核登记
1.同胞哥哥、姐姐已在龙南市实验小学就读的,提交有效在读证明(同胞哥哥、姐姐素质报告手册,现场查看班级微信群等)。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明或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
五、在我校学区内零散进城务工、经商、租房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现场审核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提交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没缴纳社保则附上近三个月务工工资的银行流水;进城经商人员提交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经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房人员提交近半年实小学区范围内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凭据等)。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六、录取原则
1.学校将按照“①住户一致人员子女(含军人子女等政策性优待人员)→②在学区有房产的人员子女→③户籍为外省外县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长幼随学人员子女→⑤零散务工、经商、租房人员子女”的顺序依次招生录取。
2.住户一致人员子女(含军人子女等政策性优待人员)、在学区有房产的人员子女、户籍为外省外县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现场资料核查属实,予以录取;如有特殊情况,将入户调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如有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
3.长幼随学人员先现场核实登记,在满足第①②③类人员后,如学位足够,将一并录取;如学位不足,后期将采用现场摇号等方式确定录取人员;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
4.零散务工、经商、租房人员子女先现场核实登记,后期将安排入户调查,如情况属实,在满足第①②③④类人员后,视学位情况研判,如学位不足,后期将采用现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如有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
5.未录取人员根据《龙南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若学位不足,则由市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新生线下资料审核时间:
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
上午:8:20—11:40
下午:2:40—5:30
地点:崇德楼一楼各窗口
咨询电话:19379575917
龙南市实验小学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