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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突发!继园区人才购房优惠后,高新区速度跟进!
面对购房人发放总额200万元的购房补贴!每套住房补贴2万元!
没有人才限制!共100套名额!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同时还有购车以及专项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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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间
狮山商务创新区
面向购房人发放总额2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个人购买参与活动楼盘商品房的
每套住房补贴2万元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2025年1月10日开始,采用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补贴总额200万元,用完即止。
2025年1月10日后购买参与补贴活动楼盘商品房的购房人(参与活动楼盘详见公示名单,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以企业名义购房的不在本次补贴活动范围内。
每套住房补贴2万元,总计补贴100套,补贴金额总计200万元。申请人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及购房付款凭证(购房首付款或全款发票),完成网签备案并且提交凭证,按照总购房补贴的份数,先到先得。
在线申报:购房者登录“苏周到”APP、苏州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狮山商务创新区微信公众号活动页面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人须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二类及以上)。需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具体上传格式及样式见系统样图):
(1)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清晰图(照)片;
(2)已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手机号,该手机号码与购房合同中手机号码及报名手机号码一致;
(3)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
(4)购房付款凭证,房企向购房人开具的首付款或全款发票清晰图(照)片,发票信息须与购房人信息一致;
(5)网签证明材料,须提供证明网签时间等信息的住房网签合同关键页清晰图(照)片(第1页、第4-8页及签字盖章页)。
材料审核:由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专人审核后,将由活动主办方进行统一核验,经核验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不予补贴,申请人自行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
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将在“苏周到”APP、苏州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狮山商务创新区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
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将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集中补贴发放。购房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数字人民币钱包(数币钱包编号),补贴发放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活动期间
狮山商务创新区
对在活动车企购买车辆的消费者
提供补贴总额200万元的重磅购车补贴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2025年1月10日开始,采用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补贴总额200万元,用完即止。
对在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燃油汽车新车、新能源汽车新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个人消费者(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不能提现),对购车消费者户籍及是否在苏州市上牌不作限制。
🚕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开票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共计发放300份。
🚕 20万元(含)-30万元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3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共计发放300份。
🚕 30万元(含)以上的,购车并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4000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共计发放125份。
在线申报:个人消费者购车后登录“苏周到”APP平台、苏州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狮山商务创新区微信公众号活动页面填报相关信息。需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具体上传格式及样式见系统样图):
(1)有效身份证件和能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的手机号(限购车人本人),且须与报名手机号码一致;
(2)新购车辆完整购车合同清晰图(照)片,合同上须有明确的时间;
(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晰图(照)片;
(4)新购车辆行驶证清晰图(照)片。
材料审核:由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专人审核后,将由活动主办方进行统一核验,核验异常取消补贴资格。消费者自行关注审核进度。
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将在“苏周到”APP、苏州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狮山商务创新区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消费者可通过登录相关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将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集中补贴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数字人民币钱包(预留的手机号),补贴发放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活动期间
狮山商务创新区将面向
辖区规上工业企业在苏过年员工
发放超3万份“乐享狮山”专项消费券
商超、住宿、餐饮等5个类别
补贴超百万元
全力提升区域消费活力
增强居民幸福感和企业发展动力
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13日
专项消费券面向狮山商务创新区参与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在苏过年员工发放(具体人员名单由企业提供,系统自动匹配。)
本次专项消费券共分3轮发放,共计30000张,其中商超专项消费券5000张,餐饮专项消费券4000张,住宿专项消费券1000张,影院专项消费券10000张,白马涧景区门票10000张。
专项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4日
第一轮:2025年1月10日 20:00
第二轮:2025年1月17日 20:00
第三轮:2025年1月24日 20:00
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13日
1.苏周到APP领取
2.关注“苏州高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乐享乐购”跳转至苏周到APP领取
3.关注“狮山商务创新区”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链接跳转至苏周到APP领取
商超专项消费券:满200减100元、满100减50元
餐饮专项消费券:满200减100元、满100减50元
住宿专项消费券:满200减100元
影院专项消费券:20元抵扣券
旅游专项消费券:白马涧景区门票
步骤1:活动期间,进入苏周到APP,首页搜索框输入“狮山消费券”等关键词,进入活动专题页,点击“狮山邀您过大年”活动专题页。
步骤2:“狮山邀您过大年”活动专题页内领取商超、餐饮、住宿、影院、景区门票专项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领取成功后将会出现弹屏,点击“去使用”可跳转至资源列表页。
步骤3:在“我的卡券”中,找到专项消费券红包点击“去使用”,线下至参与活动的商户门店消费。结账时,出示苏周到平台领取的专项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消费者至参与活动的商户结账时,出示苏周到平台领取的专项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1)餐饮专项消费券:用餐结束后根据实际金额在收银台结账,出示专项消费券二维码核销验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2)影院专项消费券:在影城人工通道以会员价购票,出示专项消费券二维码核销验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一张电影票可使用一张专项消费券抵扣。
(3)住宿专项消费券:仅支持到店支付使用,支付房费时出示专项消费券二维码核销验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4)商超专项消费券:
大润发何山店/大润发长江路店/盒马鲜生/美罗超市:在活动指定人工通道出示专项消费券二维码核销验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泉屋百货:在1F客服处凭专项消费券二维码兑换纸质券,付款时出示纸质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绿宝百货:在4F收银台(李宁旁)凭专项消费券二维码兑换纸质券,付款时出示纸质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金鹰:在5F客服中心结账,付款时出示专项消费券二维码核销验券,抵扣相应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由消费者自行支付给商家。
备注:活动仅限统一收银商户参与,以商场公布名单为准
(5)旅游专项消费券:白马涧景区门票凭专项消费券二维码在景区检票口活动专用通道核销,免费入场。
1.商超、餐饮、住宿专项消费券每轮每个用户各限领1张;电影院、景区专项消费券每轮每个用户各限领3张。
2.用户成功领券后,仅限于线下门店到店支付时使用。
3.每轮专项消费券自发券之日起即刻生效;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至指定门店消费相关商品享受减免,并在有效期内核销,否则专项消费券逾期失效。
4.专项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商品,每笔消费仅限核销一张,不折现,不找零,不支持退款,不参与充值活动,仅限参与商户现场核销。
除了新区,园区、相城、吴中也有人才房票政策,最高补贴百万!
园区最高补贴25万元
2025年1月1日起,园区人才房票政策正式执行,有效期为1年!
延伸阅读:重磅发布!园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出炉!
补贴标准:对全日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7万、10万、15万、25万元房票补贴。
房源范围:所选房源为园区人才房票房源库里的。(备案均价5万/平以上项目不参加)
细则原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问答
申请时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下列两种情形,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1)在园区就业、创业,社保、个税没有缴纳在园区;
(2)不在园区就业、创业,但社保、个税缴纳在园区。
申请时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园区内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等。下列两种情形,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拥有的住房正在进行二手房转让交易(即卖出),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
(2)申请人及家庭已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即买进),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须提供该房产已转让或网签备案已注销的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无房。
此次申请人才要求拥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包含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此次申请人才需要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截图,相关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并包含可供扫描查验的二维码信息。
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本次申请房票金额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与已兑现的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相抵扣。若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已兑现金额高于房票金额,则不需要申请房票。若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已兑现金额低于房票金额,则扣除对应金额。
本次房票金额使用后,在兑现购房(安家)补贴时会抵扣掉对应金额。本次房票申请后未使用,在房票过期后恢复对应购房(安家)补贴金额。
相城最高补贴50万元
2024年7月,相城正式执行人才房票政策!7月5日,发放首张人才房票,价值30万元!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未享受安家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原则上已在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区级及以上领军创业人才除外)。
申请流程:人才房票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各地人才部门初审,区发改委、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分局等4个部门联审后报人才办审议。
具体人员名单可在相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查看。
房票结算: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房票可抵首付,但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注意事项:房票发放后12个月内有效;夫妻可叠加使用;人才房票所购住房3年内限售以及抵押贷款。
相城人才房源库明细如下,目前7大板块28盘参与!
细则原文:
(上下滑动查看)
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与现有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1)针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及宣传、卫生、教育等专业领域认定的区级及以上相关人才,可在获评后一次性领取最高不超过50万人才房票补贴。针对市级领军人才,首笔安家补贴区级配套部分可选择2倍房票金额申领。
(2)针对紧缺人才,2020年以来在我区获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头衔的(期满及处于待遇享受期),可一次性领取30万人才房票补贴。
(3)针对骨干人才,2020年以来的区重点产业人才(期满及处于待遇享受期)及2020年以来首次来相且现就职于区重点产业企业(单位)的,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技师)、本科(或中级职称、高级工)可一次性分别领取20万、12万、8万人才房票补贴。
每月开展人才房票补贴集中申报工作。
头衔获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受理核实后向所在板块人才部门进行申请。
各板块人才部门对照条件,对申报单位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区委人才办。区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审,人才头衔归口部门负责人才资格审核工作;公安分局、区发改委等部门审核人才违纪违法、失信等情况;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婚姻、社保、租房补贴享受等信息。相关部门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给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将拟获得人才房票补贴的人才名单(含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等信息)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相关名单经相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得人才房票补贴人员。
获得人才房票补贴资格的人才向区住建局申领《相城区人才购房房票》。
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人才限申领一张,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等。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头衔获得者在完成立项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发起人才房票申领需求,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人才应在房票有效期限内购房支付,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区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房地产企业报名,经审核后纳入房源库,具体名录以相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为准,可叠加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优惠销售方案。
一张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房票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人才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可叠加使用人才房票补贴,其中一方按其所属人才层次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其所属人才层次标准50%享受,叠加的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人才使用房票所购的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人才所购住房产权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3年后方可转让和抵押。
人才领取房票后尚未购房,若入选更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在房票有效期内可向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申请换发房票。换发的房票有效期限自换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吴中最高补贴百万元
2024年10月1日起,吴中区人才房票实施细则发布,执行期1年。
申请条件:在吴中就业、创业,且未享受过安家补贴,以下条件二选一:
申请流程: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吴中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rcaj.wzqzjj-wfw.cn)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人才类别,分别给予3、8、12、20、50、80、100、130万人才房票补贴。
同时还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购置首套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可按有关规定最高放宽至限额的4倍。
细则原文:
(上下滑动查看问答)
1. 公开公平。本细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领。
2. 专款专用。人才房票仅限于在本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抵扣购房款,对涉及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3. 就高不重复。人才房票政策与现有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政策有交叉的,按照最高额度发放,不进行叠加。
申请人应在本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科研院所、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享受过购房(安家)补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2020年以来在本区申报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目前仍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人才。
2. 在本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创办企业法人代表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1. 补贴额度
(1)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分别给予创业类、创新类、青年类最高130万元、80万元、50万元人才房票。
(2)入选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分别给予双创人才(双创团队项目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人才房票、双创团队项目核心成员最高50万元人才房票。
(3)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对重大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最高可按照区级配套部分上浮100%给予人才房票,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重大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最高可按照区级配套部分上浮50%给予人才房票。
(4)入选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按照购房款30%的标准,分别给予东吴科技领军人才、东吴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最高50万元人才房票。
(5)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人才房票;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给予3万元人才房票。
2. 贷款支持
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有关规定最高放宽至限额的4倍。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吴中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rcaj.wzqzjj-wfw.cn)提出申请。
2. 资格审核。由区住建局、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类别、人才房票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
3. 房票发放。区住建局根据审核结果及确定的人才房票金额统一向申请人发放人才房票。
4. 房票使用。申请人将人才房票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并抵扣购房款。区住建局在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盖章,注明人才房票相关情况和相关产权限制情况。
5. 房票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人才房票、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区住建局核查并申请办理结算。区住建局核查无误后形成建议补贴名单,按相关程序申请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房地产开发企业。
1. 实名持有。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申请人限申领一张,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等。
2. 有效期限。人才房票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有效,申请人应在人才房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人才房票使用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3. 使用规则。一张人才房票对应一套商品住房。申请人使用人才房票所购商品住房应是申请人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其中一方按其所属人才层次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其所属人才层次标准的50%享受。申请人已享受过人才租房补贴等政策的,人才房票额度应按扣除相应补贴后的金额计算。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使用人才房票后,剩余购房(安家)补贴按相应人才计划执行;若购房款低于购房(安家)补贴总额的,则以实际购房金额为准。
4. 产权限制。申请人使用人才房票所购的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商品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产权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起3年后方可转让和抵押。
1. 申请人、用人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明,将依法追究责任,不再享受本区人才安居优惠政策。
2. 申请使用人才房票后,申请人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入选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根据相关人才乐居政策执行,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贴。
3. 当符合人才房票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房票总金额大于人才房票预算经费时,按提交资格申请材料先后顺序确定拟获得人才房票的人员。剩余人员自动延至下期予以保障。
4. 本细则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
1、2024年10月1日后(含10月1日)购买吴中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动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买受人方可申请人才房票。购买时间以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时间为准。
2、在2024年10月1日后(含10月1日)注销已有《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原项目重新网签备案的同一购房人家庭,不可申请人才房票。
申领平台为吴中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https://rcaj.wzqzjj-wfw.cn),“人才房票”申领页面将于2024年10月8日中午12点正式上线开放。申请人应为《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并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附件上传。系统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领平台可下载模板)、买受人签字且开发商盖章的《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以夫妻共同申请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档案。
1、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创业类人才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工商股权证明、企业当年度最新纳税证明、企业当年度最新社保缴纳证明;创新类人才还应提供全职工作合同、个人社保和个税缴纳证明、近6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和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还应提供学历证明或技能等级证明,个人社保或个税证明,创业的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最新工商股权证明,就业的还应提供全职工作合同。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彩色pdf电子档。
1、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所获国(境)外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技能等级证明为人社部门发放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全职工作合同应为申请人与吴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在申请时仍然在合同期限内且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应与申请人社保或个税缴纳单位一致。
1、个人社保缴纳证明:申请人自申报月份往前6个月在吴中区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含补缴),且申请时仍为在缴状态。申请人在吴中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期间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变更前后的全职工作合同签订单位应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
2、个税缴纳证明:申请人自申报月份往前6个月在吴中区正常连续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不含补缴),并提供对应的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申请人在吴中连续缴纳6个月个税,期间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变更前后的全职工作合同签订单位应与个税缴纳单位一致。
2025年,继刺激消费,拉动经济,还会有更多补贴等利好政策出台!坐等!
以上内容综合来自:苏州高新区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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