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 共护和谐校园——记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光明学校“防欺凌”教育

学术   2024-10-22 08:57   上海  

拒绝欺凌

共护和谐校园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光明学校

“防欺凌”教育

为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学生预防欺凌的意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并营造团结友爱的校园氛围,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光明学校于2024年10月21日开展了“防欺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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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处从欺凌的概念、欺凌认定的四要素、学生欺凌的五种常见形式、学生欺凌中的四种常见角色等方面展开了此次教育。

在教育中,学生也知道了在欺凌事件中应该怎么做:

(一)欺凌者

应该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

1.欺凌不是同伴相处的正确方式。

2.校园欺凌害人害己。

3.校园欺凌必然面临法律责任。

(二)被欺凌者

1.建立良好同学关系。

2.摆正心态和观念。

3.及时求助(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头脑冷静,明确告知对方欺凌行为是错误的;不刺激对方,避免和对方正面冲突,保护好自己身体易受伤害的部位;观察周围环境,寻找脱离的方法;寻找机会向他人呼救;摆脱困境后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

4.保存证据(邀请在场同学帮助固定证据或者见证,并交给老师、家长)。

(三)旁观者

1.基本立场与态度(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无论何种形式、原因的欺凌都是错误的)。

2.付诸行动(发现或遇到欺凌,及时告知老师;发现正在实施的欺凌,在自身安全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进行劝阻或制止,不包庇遮掩欺凌行为;发现同学正遭遇欺凌时,应及时向他人,特别是成年人求助,帮助被欺凌者摆脱困境,降低欺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光明学校一定能够成为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让学生们在良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吧!


若您发现任何欺凌现象或欺凌可能,请发送邮件到37633409@qq.com(光明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光明学校学生欺凌防治三人小组组长:薛老师),或者直接告知德育处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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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丨各班主任

文字丨薛   林

编辑丨陆天成

部门审核丨薛   林

校级审阅丨施海华





上实附属光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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