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津新闻】开发房产不容易,一中国公司与税务局官员就律师费引发争议!

民生   2024-07-19 02:18   津巴布韦  

新闻来源:先驱报

津巴布韦华人网编译


一家华人建筑公司与一名税务官员因16,000美元的律师费产生纠纷,已诉至高等法院,该公司要求审查费用清单,声称清单不恰当且无效。

该建筑公司希望审查税务官员上个月在法官未批准诉讼费用的情况下收取律师费的行为。

据悉,在收到一项临时命令后,该建筑公司被要求停止在哈拉雷乐山区建造联排别墅,并被征收了诉讼费用。

民事法庭案件中的大多数费用不包括胜诉方的律师费,只包括一些很低的相关费用。但有可能将胜诉方支付给律师的费用记入到败诉方的账上。

周一,在向高等法院提交的复审申请中,该建筑公司将税务官、The Faramakas Trust、Anthony Antoniou、Paidamoyo Kuruneri、Carol Hobbart、John George Sampson和哈拉雷市工程总监列为被告。

该公司的董事称,税务官在没有法院命令批准索赔费用的情况下接受了其余被告的费用账单,这是违法的。

去年8月,高等法院法官Neville Wamambo在编号为HC 4608/23的案件中批准了一项临时命令,允许上述被告人终止该建筑公司在乐山区开发住宅区的商业活动。

到目前为止,该临时命令尚未最终确认。然而,被告已经向该建筑公司发出了与上述临时命令相关的16,500美元费用账单。

建筑公司董事在法庭文件中表示,法官Wamambo没有根据临时判决令下达由他支付诉讼费用的决定。

鉴于临时命令尚未确认,因此不存在诉讼费用问题。他说:“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官在没有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接受了其余被告的费用清单,这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官于2024年6月25日提出的费用清单应予以撤销,因为没有得到法院批准。”

他说,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税务官无权批准费用。但被告Venturas和Samukange的律师表示,在2024年7月举行的一次会议上,该建筑公司董事同意支付在税务官面前商定的16,500美元的税务费用。高等法院需要裁定的问题是,在没有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关于律师和客户的费用,税务官是否违规行事。

翻译:李珊

责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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