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小案不小办,执行666”的锦旗送到执行员包李莉手中,为栖霞区法院执行局司法为民、高效执行点赞。
2022年8月21日下午,小帅骑电动自行车在栖霞区某大道转弯的时候,与骑电动自行车但未按道行驶的小强发生碰撞,小帅当场受伤,车辆受损。小帅受伤后,小强在一旁玩手机,也不报警、不救助,小帅只能自行报警,等警方出警固定现场后,才去医院就医。
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处理,认定小强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小帅负次要责任。小帅伤后经医院治疗,诊断为多处挫伤、上肢和下肢多处损伤,治疗结束后,交警部门组织双方调解未成,小帅多次电话联系小强协商解决此事,也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经栖霞区法院依法判决,小强应赔偿小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六千余元。
8月30日判决生效后,小强并未积极履行义务,对小帅的催讨也是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小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员包李莉向小强发出执行通知,经线上查询、线下调查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小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李莉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小强,均被拒接。
经申请执行人小帅提供的线索,包李莉加上小强父亲大强的微信,大强称自己儿子有轻微自闭症,无法自己解决问题。包李莉耐心向其阐明案件的执行情况,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大强表明,如果一次性还款确有困难,也可以提供合理的还款方案,执行员将尽量居中促成执行和解,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大强便来到栖霞区法院主动替小强履行了义务。
“小案不小办”,交通事故执行案件往往因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素不相识,且申请执行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执行难度较大,简单的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未必能达到理想的执行效果,如时刻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换位思考,在办案中追求情与法融合,有时更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8月30日是执行局乔迁之日,这面锦旗是认可与肯定,更是鼓励与鞭策,是最好的乔迁之礼。本院执干警将以更高标准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
来源:执行局
供稿:包李莉、邓文萱
编辑:孔令洁
责编:柳俐慊
审核: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