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钟某报警至肥东县公安局,称被其兄弟打伤头部。肥东县公安局陈集派出所立即出警至案发地。经现场询问,系钟某喝多酒后与其兄弟发生纠纷,民警孙某现场调解无果,欲将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钟某对此拒不配合,阻碍民警执法,先后推搡并打孙某脸部,后钟某欲拿长凳殴打孙某被亲属拦下。孙某多次口头警告未果后,持警械催泪喷射器朝钟某面部喷射,钟某用拳头殴打孙某左眼眶一拳。在被带至警车内之后,钟某仍予以反抗,用手铐将辅警刘某手指砸伤。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钟某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肥东县检察院依法以袭警罪对钟某提起公诉。经审理,10月12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决钟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酒喝多了”不是情绪失控、逃避责任的理由,暴力袭警不仅严重侵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也践踏了法律权威和法治的尊严,必将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