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总工会召开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民生   2024-12-31 23:28   江西  


12月31日上午,上饶市总工会召开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2024年上饶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职保会员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陈晓春,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程太剑出席新闻发布会。


程太剑: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日月其迈,时盛岁新。2024年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而崭新的2025年正向我们走来。在此,我谨代表上饶市总工会向参加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并通过你们向全市广大职工朋友、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新年的美好祝福!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上饶市总工会以职工互助互济为基本形式,以公益性、非营利性为主要特点的职工服务工作,今年被列为2024年市政府重大民生实事之一。今年来,上饶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全面落实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上饶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提质扩面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面,我就2024年上饶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情况和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职保会员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首先,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服务大局,提升职工互助保障高度。市总工会紧跟新时代发展大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职保工作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服务中心大局。2024年共完成职保会费4640.06万元,同比增长26.02%。覆盖职工会员48.95万人次,同比增长22.7%。其中“补充医保”会费收入1822.70万元,同比增长20.6%。2024年累计9065人次获理赔,支付理赔金2769.07万元。775人次获救助,支付救助金103.79万元。综合理赔率76.5%。组织实施助力“1269”专项行动,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积极推动使用工会经费补贴“1269”企业职工参保,2024年全市共有34家“1269”企业5071名职工参保,总会费60.85万元,享受补贴54.76万元。
二、聚焦宣传推广,拓展职工互助保障广度。打造了特色宣传品牌,2024年举办了全市职保技能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健康知识大讲座、疗休养活动等,持续擦亮职保品牌。定制了特色宣传内容,常态化开展职保政策进机关、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宣讲活动,深入基层讲解互助保障政策;制作互保手册、折页卡、宣传展板等,利用各类会议、培训、职工文体活动进行针对性宣传。拓宽了特色宣传阵地,在市总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定期宣传职保政策和赔付案例,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意义;在公交和高铁站台、公交车上投放职保宣传标语,持续提升职保工作知晓面。通过举办活动、政策宣传、典型推广,不断推进职工互助保障的覆盖面。
三、聚焦精准服务,彰显职工互助保障温度。坚持以“满足职工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关注人群集中发力,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服务范围,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保障服务。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抓服务,连续多年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向2600名女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863名制造业女职工赠送保障计划,保费合计9.69万元。瞄准重点关注人群抓服务,向11115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保障计划,保费合计140.6万元;向1385名中心城区环卫工人、306名在档困难职工、318名乡村振兴干部赠送保障计划,保费合计14.4万元。在做细参保服务的同时做优理赔服务,以会员服务的开展推动互助保障工作在职工群众中赢得良好口碑。

下面,向大家介绍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职保会员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缓解职工会员因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生活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工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叫响做实职工医疗互助品牌。省互助会及上饶办事处将于2025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两节”走访慰问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3日至1月29日。
二、走访慰问对象
本次走访慰问对象为2024年参加职工互助保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会员:
1.在2024年度有效保障期内因病或因意外伤害治疗,产生较大治疗费用,一般指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且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会员。
2.在2024年度住院治疗的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市总工会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在2024年度住院治疗的在档困难职工。
4.在2024年度因病或因意外伤害当年身故会员的家属。
三、慰问标准
上饶办事处共安排84.8万元慰问资金用于“两节”期间走访慰问。符合条件的会员按以下标准发放慰问金:
(一)第“1”类对象慰问金的发放条件及标准。
1.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至5万元(含)的,发放慰问金1000元。
2.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的,发放慰问金2000元。 
3.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下的,或会员已获得相应保障金,且获得的保障金超过会员个人应承担的治疗费用,原则上不发放慰问金。
(二)第“2、3、4”类对象慰问金的发放条件及标准。
1.凡符合此类情形的对象,一律按照1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慰问金。
2.若此类对象中存在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情形的,则可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慰问金。
(三)会员确因病或因意外伤害造成家庭困难,但不符合上述发放对象或达不到上述慰问金发放条件的,可由市总工会审核同意,省互助会秘书处核准后,参照第“1”类慰问对象第1种情形标准发放。
四、工作程序

1.各县(市、区)、上饶经开区总工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走访慰问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慰问对象的具体情况,上饶办事处将根据系统数据,结合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拟慰问人员名单。

2.上饶办事处收到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慰问金以实名制方式转入会员个人账户或会员单位工会账户。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切实提升职工的幸福感,筑牢职工抵御风险的坚固防线,也衷心祝愿全市广大职工在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中再建新功、再创佳绩!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内容发布完毕。谢谢!


(市总职保办 梁潇)

资料来源:上饶市总工会。转载请注明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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