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
动物世界中,兔子是鹰鹫的口中食,沙丁鱼会被鳗鲇吞噬。
例外当然也有。大象是最大的陆生动物,却从不欺凌弱小,连鼹鼠也不加害。
如果把人算作动物之一种,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肯定非人莫属了。
某种意义上讲,弱肉强食的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
今早晨练时,我目睹了“城管执法”的场景:一群穿制服的男女,扑向一辆载有蔬菜瓜果的三轮车,有人折断秤杆,有人乱扔果蔬,还有一个女制服对着卖菜的农妇推推搡搡。
我咽了几口唾沫,终于克制住阻止他们“欺凌弱小”的冲动。
假如我出面理论,肯定会和他们打起来。
菜农或许违犯了某些“规则”,但制服可以有许多“选择”。
我认为:动物的弱肉强食,是受本能驱使;城管的恃强凌弱,是一种认知缺陷。
那身制服,赋予了他们有恃无恐的特权。即便我将他们全部打翻,也翻转不了其固有的认知。
麻雀面前,虫子属于绝对的弱者。人的强弱,却是相对的。
大者而言:美国是无可争议的世界霸主,在苍茫的红海上,庞大的美军航母舰队,却不堪一支胡塞武装的袭扰。
小者而论:一个身处底层的加油工,当他手握AK47,就能毫不费力地收割一群高高在上的政府议员。
不管多么强健的肌肉,在子弹和利刃面前都不堪一击。
记得小学课本上,有一则“盲人摸象”的寓言,当年读了觉得盲人非常滑稽可笑。
如今想一想,双目健全的人们,由于认知的偏狭,哪天不在制造敌视和冲突?
城管只要放下猎枪,菜农就不再是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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