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渔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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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促进海南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8号)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海南省休闲渔业相关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省农业农村厅,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联系人:陈先生,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丁楼A401,邮编:570203。
电话:0898-65221393。
邮箱:hnnynctyzyjc@126.com。
附件:《海南省休闲渔业相关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1日
海南省休闲渔业相关项目奖补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加快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海南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海南省休闲渔业项目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若干措施”所列休闲渔业项目一次性直接奖补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自愿申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科学分配、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事后奖补”方式。
第二章 支持条件及标准
第四条 休闲渔业项目
(一)支持对象
由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办公室认定并公布的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申报主体,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登记注册地在海南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获得海南省农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的。
3.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5.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它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6.申报本资金的上一年度,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应吸纳本省转产农(渔)民就业(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20人以上,带动周边农(渔)民30户以上;省级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应吸纳本省户籍农(渔)民就业超过聘用员工总数的30%。
(二)奖补标准
按照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申报奖补资金的上一年度的实际投资额(剔除财政性投入资金)的20%进行一次性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须在认定或任意一次监测合格的下一年申请奖补。每个认定或监测合格的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只能获得一次奖补。
(三)申报材料
《海南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表》(《海南省级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表》)原件;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或带动农户证明材料;申报主体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科研费用等保障基地正常生产经营的投入资金(剔除财政性投入资金)有关票据等证明材料,以及在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备案的投入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申报主体对提供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