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渔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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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首推依港管船新机制,渔港管理焕发新貌
突出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上攻坚突破
今年以来,针对新区渔船渔港数量多、管理难度大等现实情况,区海洋发展局经过多方论证、综合评审、法律审查等多环节,制定出台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依港管船实施办法》,明确了渔港码头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范围、职能框架、主体责任、责任追究及惩戒措施等基本问题;
同时,明确了包括伏季休渔制度在内的8项机制,构建了依港管船制度体系,为系统推进机制改革、强化伏休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创新性建立“驻港监督点”、“固定港停靠协议”、“渔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督名单”等制度规定,为推进平安渔业、和谐渔区建设提供有力抓手。
以港管船为主线,不断理顺执法管理机制
青岛西海岸新区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按照“分片区、全负责”原则,打破原有业务工作条块分割的局面,打造“一统、两合、三片”的渔政渔港执法监管模式。
一统,即在局内设副处级监督长职务,由监督长统管渔政、船检、港监等渔业综合管理工作,监督长就是伏休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
两合,即将局内渔业资源保护科和渔业船舶与渔港服务科两科室职能整合,设立渔政渔港监督办。由渔政渔港监督办承担具体业务工作,扁平化推进执法实践。
三片,即根据渔船渔港规模及业务工作量大小,以沿海镇街为依据划分3个片区。对应3个片区,在渔政渔港监督办下设3个渔业综合管理工作站,在各自责任片区内承担渔政渔港综合监管职能和渔船检验职能。
这种“分片区、全负责”包干模式,克服了点多、线长、面广的执法难题。伏休以来,3个工作站的一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在确保全区伏休秩序平稳的基础上,也巩固了渔业安全稳定向好的局面。
来源:中国渔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