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重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背后的“政法之力”

文摘   2024-12-26 10:46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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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重庆日报》第4版刊登《重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背后的“政法之力”》一文,其中,对重庆铁路运输院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监督撤案进行了报道,内容如下:




● 今年以来,重庆公安破获侵企案件219起,移送审查起诉236人;推进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完善18项制度机制;通过涉诈资金返还“一件事”平台,快捷返还资金1亿余元


● 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采取“一案一查、逐案过筛”的工作方法,与公安机关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涉企刑民交叉案件的监督,有力提升了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近年来,重庆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放水养鱼”促共赢,不仅注重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注重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到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进一步部署,印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再到市委政法委印发《2024年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2024年,“营商环境”成为重庆发展进程中的高频词。


一年来,市委政法委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等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谋划推动,以政法之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重庆发展得更省心、舒心、放心。


3个月破获假冒伪劣充电器案件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给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之前那些冒牌货把我们声誉都影响了,真的很气人,现在总算可以安心经营了。”12月18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对老顶坡汽摩综合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时,某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的经销商陈峰频频对在场民警表示感谢。他说,如果不是民警迅速破案,他和同行业很多商家的生意都会大受影响,损失不可估量。


今年4月,市公安局打假总队、九龙坡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的一条假劣充电器线索。经鉴定,涉案假劣充电器空载输出电压超出国家标准31%,使用中易出现短路、漏电等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九龙坡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梳理犯罪网络,最终挖掘出了以周某财为首的制售假劣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犯罪团伙。


原来,周某财伙同他人在外省一电动自行车产业集聚地设立制售窝点,从周边省市电动车维修点回收报废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通过拆解、组装,翻新成假冒国内多个知名品牌的伪劣充电器,再通过网络电商平台向外销售。


今年6月底,警方在多地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犯罪窝点4处,关闭涉案网店15个,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案件侦破后,九龙坡警方继续深挖回收报废利益链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追溯召回工作。


“假冒产品不仅破坏企业声誉,扰乱市场秩序,也给群众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风险隐患。可以说,这次破案,不仅给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也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次案件的主办民警,九龙坡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副支队长郑林告诉记者,在今年的全国质量月,这起案件还入选了公安部公布的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10起典型案例。


这是重庆公安机关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重庆公安聚集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了防范和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破获侵企案件219起,移送审查起诉236人;推进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完善《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实施办法》等18项制度机制;协同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问题、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等系列专项整治;通过涉诈资金返还“一件事”平台,快捷返还资金1亿余元。



监督撤案返还1100多万元扣押款

让企业能够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现在我们还能正常运营,多亏了前几个月那笔扣押款。”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重庆某商贸公司负责人高某形容,那500多万元对他的公司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他至今满怀感恩。

此前,重庆铁路公安处在查办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发现,行贿人某储运有限公司还涉嫌对另外9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回扣,便陆续对相关人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依法扣押了案款1000万余元,但因查证难度大、事实认定存在争议,侦查工作一时间陷入瓶颈,导致案件迟迟无法结案。

今年4月初,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上述9起案件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未移送起诉,也无处理结果。此时,案件侦查人员也为扣押款的去向发了愁。于是,在重庆铁路公安处的商请下,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对上述9起案件进行介入引导侦查。

“不能再拖了,认定资金用途是当务之急。”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随即审阅案件资料20余册,召开涉企案件研讨会3场次,并会同侦查人员就9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迅速确定了侦查方向。

4月底,经过审查梳理和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的认定逐渐清晰。该系列案件中,有2名犯罪嫌疑人在收受回扣后用于公司经营,没有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另外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存在公司和个人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形,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若现有证据仍然无法证实收受回扣归个人使用或者公司经营,同样不能认定其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次月10日,重庆铁路公安处便对这9起案件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将1100多万元扣押款依法解除,全部发还相关企业。

据悉,一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采取“一案一查、逐案过筛”的工作方法,通过与公安机关定期通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涉企刑民交叉案件的监督,有力提升了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坚持“放水养鱼”促进多方共赢

成功救活船务公司继续经营“两江游”



每当夜幕降临,朝天门码头便成了灯的海洋,而两江交汇处的游船则成为了外地旅客近距离观赏重庆夜景的最佳选择。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江边有几艘游船差点就消失在大家的视野里。

2016年,重庆某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陈某某未按期归还李某某借款300万元,被李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船务公司、陈某某偿还李某某借款300万元及利息。

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系被执行人船务公司法人,船务公司名下登记有4艘船舶,其中有2艘游轮在“朝天门—江北嘴—洪崖洞”一带经营“两江游”,且均已设立抵押权登记,公司账户调查显示暂没有存款资金。随着案件执行推进,船务公司和陈某某因经营问题出现多笔债务兑付困难,而涉案船舶设立抵押权金额较高,拍卖船舶后清偿债权数额并不理想。

面对案件的复杂情况,渝中区法院综合研判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将处于暂时“失能”状态被执行人与拒不履行“失信”人员进行区分,对被执行人所涉及案件申请人多方开展释法明理,一方面努力争取各方当事人理解达成一致和解,另一方面又保障了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基础。

随着重庆洪崖洞的名气越来越大,被执行人的船舶“两江游”生意逐渐好转。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当事人和谈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允许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然而,2020年后,船务公司再次陷入困境,无力支付和解协议债务。

慎重考虑下,执行法官依然认为船务公司具有拯救价值,不必要因强制执行导致企业完全“失血”,经多方调和后,当事人均同意暂不执行。2023年,随着经营状况持续改善,被执行人的债务清偿也逐步推进。

今年4月,船务公司不仅清偿了绝大部分债务,修复了自身信用,还进一步扩大了经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重庆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放水养鱼”促共赢,不仅注重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注重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支撑。

在具体办案中,渝中区法院便是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有条件地解除被执行人“失信”措施,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为被执行人后续扩展经营提供有利条件,更加促成被执行人对债务实际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姜天波表示,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一体推进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精准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献政法力量。



来源 | 重庆日报、两江地区检察
文字 | 何春阳
编辑 | 赵海含
排版 | 周雅丽        审核 | 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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