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黔江:手持胜诉判决却无法兑现?检察监督让“隐匿”执行资金现形

文摘   2024-12-26 17:01   重庆  



“两年了,我的心愿终于实现了……”近日,老刘等三人拿着收到的十万余元经济补偿金,来到黔江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连连道谢。据悉,临近岁末年关,该院近期针对进城务工人员胜诉后欠薪执行不到位的难题,找准问题关键点,帮助农民工兑现胜诉权益,依法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在老刘等三人与某物业公司的劳动纠纷诉讼中,法院判决该物业公司支付三人经济补偿金共计10万余元。眼看终于可以拿到“血汗钱”,但该物业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老刘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部门立案后,裁定冻结物业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账户,扣留并提取物业费收入。”提到这里,老刘语气非常无奈,因为执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冻结的账户没有进账,也没有打款到法院指定的账户。


2024年1月,因长期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依照程序结案,案件走入困局。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同年5月,老刘等三人来到黔江区检察院12309诉讼服务中心,向检察官说明了情况,并向该院申请执行监督。


“对于劳动者而言,对执行到位的期盼,不亚于甚至超过了对一份公正民事判决的期待。”该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听了老刘的遭遇,审查相关资料后决定立案审查。


没有资产可执行?核实物业公司真实财务状况是关键!通过调取并分析该物业公司上千条的银行流水明细,发现B公司曾和该物业公司账户有密集的资金往来,进而查明双方签订了物业费委托代收协议。


“以前物业管理费都是直接打到物业公司账户上,但在2022年底,物业公司负责人告知我们商户,他们更换了收款账户……”顺藤摸瓜,检察官走访调查了多家该物业公司管理的商业店铺,发现物业公司并未按照法院要求将收取的商铺物业管理费用打入法院的执行账户。由此,该物业公司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实际可执行的资产,建议恢复执行程序。”检察官立即与区法院执行法官沟通,提出恢复执行建议,双方就该案进行会商并达成共识。9月20日,区法院对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并恢复执行。


为推动涉案企业主动履行执行给付义务,10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申请执行人老刘等三人和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检察听证室,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督促被执行企业尽快兑现经济补偿金。近日,老刘等三人已收到执行款项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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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六部、重庆检察四分院、黔江检察
文字 | 陈艳琳、张鸿杰
图片 | 彭   冲
编辑 | 赵海含

排版 | 周雅丽
                    审核 | 黄雨唯、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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