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黔江:杜绝“带病运行”,检察建议助餐饮企业燃气安全升级

文摘   2024-12-19 20:15   重庆  



“现在火锅店大堂都改成了‘一瓶一灶’,我们围坐在这里用餐也吃得更安心啦!”近日,黔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某餐饮企业使用液化气瓶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时,正在用餐的顾客李先生说。


殊不知几个月前,在这沸腾的火锅下、浓浓的烟火气中,曾经潜伏着燃气安全隐患……



“有餐馆将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与灶具间距很小,不到半米,顾客就餐提心吊胆。”2024年8月,黔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辖区内部分餐饮企业存在液化气瓶使用不规范问题。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液化石油气钢瓶应避免受到日光直射或火源、热源的直接辐射作用,与灶具的间距不应小于0.5米。”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关注到举报线索,认定确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了解辖区餐饮企业的用气安全问题,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城区,通过实地查看、拍照取证、现场询问等方式开展线索摸排,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体检”。发现某街道辖区内餐饮企业较多,安全用气问题集中:如与灶具的间距小于0.5米的问题外,有的餐馆使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未经检测,没有追溯二维码;有的餐馆里未安装或未规范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的餐馆存在一瓶液化石油气通过接头供应多台燃气灶具的情况,且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根据调查的情况,黔江区检察院进行立案审查。

8月23日,黔江区检察院向属地街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指导餐饮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用气责任,监督相关经营场所规范使用合格的液化气瓶、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紧急切断阀、连接软管、燃烧器具及配件等,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为社会公共安全拧紧“安全阀”。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我们逐一登记在册并形成问题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与区经信委、燃气公司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街道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整改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对辖区内的餐饮店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燃气单位用户检查。

气罐按要求移动到了通风处,“一瓶多用”改造成了“一瓶一灶”,未经检测的瓶装液化气更换成了“带码”可溯源的,相关的安全设施也安装到位……同年11月,检察官随机挑选餐饮企业作为抽查对象,跟踪整改进展,查实整改情况,发现整改效果明显。
  
“进入冬季,燃气安全更加需要重视。”检察官在回访过程中跟餐饮企业负责人叮嘱道。

“接下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协同共治的制度优势,凝聚合力拧紧燃气‘安全阀’,防范化解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节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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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五部、重庆检察四分院、黔江检察
文字 | 陈艳琳、张鸿杰
图片 | 彭冲
编辑 | 赵海含
排版 | 严家欣                审核 | 刘一亮、满   宁、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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