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对磷化铝、氯化苦等2种高毒农药采取管控措施!

企业   2025-01-02 11:32   江苏  

(广告也是极好看的,别让广告溜走)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农村部决定对磷化铝、氯化苦等2种高毒农药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自2025年3月1日起,撤销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以外企业持有的磷化铝制剂产品农药登记证,保留磷化铝原药生产企业持有的磷化铝原药产品和制剂产品农药登记证;生产企业生产的磷化铝制剂产品应当附具农业农村部重新核准的农药标签,使用范围仅限防治储粮害虫,由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具备安全使用技术条件的储粮企业或者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由熟悉相应产品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二、自2025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氯化苦制剂产品应当附具农业农村部重新核准的农药标签,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仅限土壤熏蒸,由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并由熟悉相应产品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三、2025年2月28日前已进入市场的磷化铝、氯化苦制剂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2月29日





内容来源:农业农村部

本期编辑:程贝贝

本期审核:顾倩倩

本期监制:顾旭东

点击下面

关注我们

农业农村部明确:离开营业场所销售农药,违法!
西南大学研发新型控释纳米农药,对鳞翅目害虫防治更有效
河北省又一家药肥企业获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国家统计局:全国农药(草甘膦,95%原药)、尿素(中小颗粒)等六成重要生产资料降价
2025或将成农药行业整合年,现有多家企业及多抗霉素原药等资质转让!

免责声明

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作处理。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农信传媒法律顾问:李德均律师

想你所想


农药市场信息新媒界
为《农药市场信息》传媒和中国农药网即时信息发布平台,“即时、专业、深度、分享”是我们的办刊理念和宗旨。将为你呈现农药植保行业每天发生的最新信息,深度解析大家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新闻,一起分享知识、思想和智慧给你带来的启迪、灵感和快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