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经研究答复如下:《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69号)《农药制剂登记资料要求释义与明细表》规定:微生物农药制剂含量应规定有效成分最低含量。《农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农药标签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根据上述规定,在微生物农药制剂产品标签中,应按规定标注微生物农药有效成分的最低含量,并与登记标准的标签含量一致。如果需要在标签上标注其它含量,需要重新登记。
内容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本期编辑:程贝贝
本期审核:顾倩倩
本期监制:顾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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