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为避免踩坑,签订居间合同有五点必须注意!

文摘   2024-09-05 17:21   重庆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通过自身人脉促进甲方乙方双方的合作达成,并按照约定获得相应的居间费用。费用金额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为了避免居间人白忙活收不到钱,笔者这里整理了几项关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防止居间人踩坑。

1.签合同之前,要确定以什么主体形式来签,是用个人名义、个体户、有限公司来签订,都会直接影响后期纳税的多少。

2.关于居间服务的完成以什么作为标准?是甲乙鉴定合同之后?还是甲乙见面了就算达成?

3.居间费用计算方式是,是按照甲乙合同金额比例来计算,还是直接按照固定费用?也是必须注意的。

4.居间业务最怕的就是 “跳单”,因此合同里面一定要写清楚:甲乙双方一旦通过居间人接触,那么就算甲乙在私底下达成合作也算作居间服务成功。

5.居间人收款后以什么方式开票,用什么方式缴纳个税?也要在合同里写清楚。

居间人在提供完居间服务后,付款方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居间人开票。此时用不同的主体来签订合同,居间人承担的税费就完全不同了。

1、 居间人以个人名义和公司去签订业务合同,个人收到公司付款后,个人申请自然人代开,需要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20%-40%由付款方公司代扣代缴。如果是100万居间费,那么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计算如下

100万*(1-20%)*40%-7000=31.3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1.3万

2、 如果是以有有限公司名义签订,那么光是利润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就是5%或者25%(利润3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按照5%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300万以上按照25%),

有限公司企业账户上提现出来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 如果是在税收扶持园区设立个体户来和公司签订居间合同,有以下两种个体户

小额双免个体户(免增值税、免个税)

在税收扶持园区设立个体户,月度开普票10万以内(年度120万 以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个税免除,增值税全国统一免,综合税率0。

大额个体户个税核定

园区设立个体户,居间业务金额500万以内的,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按照0.6%核定,综合税率1.66%

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注册资金无需实缴,无需开公户。正常查账征收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显而易见,设立在税收扶持园区的个体户最大优势就是个税税率低很多。不仅仅是居间业务可以在税收扶持园区设立个体户,只要业务真实,现代服务、商贸、建筑劳务等行业均可。

如需了解税收扶持园区政策详情,可联系18680777329微同号(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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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政策可联18680777329,微同号,税收优惠园区直招,个体户核定征收;有限公司税收奖励扶持和企业所得税核定;自然人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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