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guo务院和相关部门提出: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
一、政策背景与劳务报酬税负现状
《意见》的发布,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为劳务报酬的税务处理指明了方向。在传统的劳务报酬纳税模式下,自由职业者按照劳务报酬来计税往往面临高达20%-40%的个人所得税,这对他们的经济负担构成了较大压力。
小张是一名才华横溢的软件开发工程师,接了一个公司软件开发项目,和他的团队一起完成该项目,项目开发完成后公司需要支付给小张100万元,然后公司会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小张的个税,按照20%-40%的税率计算,个税缴纳31.3万元,实际到手的收入仅为60多万元,但这项目是小张和他团队一起完成的,到手的60多万也不是他一个人得,这对于他们来说税负是沉重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00万*(1-20%)*40%-7000元=31.3万元
二、园区设立个体户合理降低纳税负担
为了更顺利和甲方签订合同以及合理纳税,许多自由职业者选择在税收扶持园区成立个体户来承接业务,相当于使用个体户和甲方签订合同,甲方付款给个体户的经营者账户或者对公账户(个体户可以选择不开对公户,不开公户的个体户可以直接使用经营者个人账户收业务款),然后个体户按照相应收款金额开票给甲方。产生的个税就不再是劳务报酬了,而是属于个人经营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可以申请税费全免或者个税核定征收,具体如下。
1、月度销售额10万以内,年度120万以内,园区可申请免个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叠加享受全国统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除政策,综合税率0!
2、年度销售额超过120万但不超400万的,增值税按照1%,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0.5%-1%核定,综合税率低至1.55%
现代服务(居间、咨询、技术服务等)、建筑劳务、商贸等行业符合条件的基本都可以选择在园区设立个体户。
如果是业务量较少,业务次数也少的可以考虑园区自然人代开,个税按照经营所得(团队项目)核定,综合税率2.06%。
总结:
选择园区设立个体户和园区自然人代开,必须确保税务合规性和业务真实性。这包括确保业务合同、发票及资金流水的一致性,避免税务风险。自由职业者可在合法范围内有效降低劳务报酬的税负。这不仅有助于缓解经济压力,还能提升个人的消费能力和生活水平。然而,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税务法规,确保税务合规性。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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