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告诉我一个小秘密:镇建设局刘某暗示到指定地点采购沙石……
文摘
2024-11-01 18:03
江苏
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纪检监察干部立足主责主业,或惩贪治腐、弘扬正义,或增强本领、护航发展,或心系群众、执纪为民,或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生动实践。“我们建房子,镇建设局刘某暗示要到他经营的石料厂采购沙石……”不久前,我在了解辖区内建房情况时,一建房户偷偷告诉我这个“小秘密”,并一再嘱咐,“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经详细了解,原来建房户说自己朋友也有沙石场,但没敢买,为此事还闹得不愉快。因为刘某负责建房审批,如果不买他家的怕给“小鞋穿”。“这不明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吗?”我立即将情况上报。镇纪委高度重视,经初步核查,原来工作人员刘某与一村民孙某合作经营石料厂,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审批通过的建房户名单透漏给孙某,孙某再照单入户推销沙石料。事实比较清楚,我们立即找刘某谈话核实,而刘某却矢口否认。刘某表示自己从未经营过石料厂,该石料厂是孙某个人经营,自己与该石料厂没有任何的经济往来,从未与孙某合作或从中拿过分红。关于暗示建房户到该石料厂采购沙石一事更是子虚乌有。镇纪委调取了近期建房户名单,又找相关的拉料商了解情况,并实地查看石料厂。最终,在相关证据下,刘某坦白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刘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停止经营石料厂。刘某的事情虽然处理完了,但却留给我更多的思考。今年,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啥还有人明知故犯。从此案看,刘某党纪学习时并没有入脑入心,甚至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只要自己不出面,隐藏幕后搞违规经营就可以躲避组织处理。然而,没有不透风的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违法乱纪,总会有迹可循、有证可查。只有真正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人生之路才能走正走实,事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作者:赣榆区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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