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近日,我区出台了《赣榆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聚焦事项清单、容错程序、行为认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容错纠错工作操作规程,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鼓劲、为改革者担当负责。
一、《细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一是为干事创业提供方向指南。面对改革攻坚艰巨任务,干部要能迈得开步子、甩得开膀子。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有利于破除干部“不愿为”“不敢为”的思想藩篱,鼓励干部朝着“有作为”“必有为”的方向迈进,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解放思想、人人敢闯敢试、人人大胆创新的行动自觉,让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在全区蔚然成风。
二是为改革创新提供有力后盾。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赣榆新实践的必然要求。旗帜鲜明的容错纠错,就是敢于为担当者兜底,做改革者最坚强的后盾,从而使勇于创新探索者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也利于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三是为开展容错提供规范指引。让容错纠错“落地”,离不开明晰的标准、规范的流程、完整的闭环。细则的出台从实践运用层面明确了责任分工、梳理了事项清单、优化了程序步骤,做到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在系统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二、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
三、容错纠错工作流程
按照“谁追责问责、谁负责容错”原则,实行提出申请、核实认定、反馈处理、跟踪回访“四步工作法”。问责机关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者责任调查中,要同步考虑问责对象是否存在容错情形,研究能否适用相关容错政策。
四、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容错纠错工作的统一领导,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干部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容错纠错机制执行的指导,推动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位;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宣传部门要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