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网络言行 带头维护公序良俗(下)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广大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中注意言行举止,带头维护公序良俗。
互联网时代,新修订的《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顺应形势,新增了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和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对党员的网络行为加以纪律约束。现实中,党员干部如何增强规范网络言行的自觉,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空间环境?
《条例》新增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评判这里的“不当”,既要立足时代、国情和文化背景,也要充分考虑社会多元的价值取向。重点区分是出于正常沟通交流的自我表达,还是带有不良价值导向、突破社会共识的失德失范行为。
在执纪实践中,常见的不当言行,如以不当评议、恶意揣测、胡乱解读等方式挑动公众情绪,在网络空间拉踩引战、恶意集纳关联、带节奏等;发表具有高度争议性、误导性的言论等;以及情趣低下的言行,如沉迷网络淫秽色情,为哗众取宠而扮“丑”等,这些底线都不能触碰。
身为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格管好自己的网络言行。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要坚持正确持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明确“应当”和“不得”的界限。比如,不得以职务身份开展网络借贷、直播带货等营利活动;不得通过网络泄露、扩散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得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等。
三是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过网络广泛宣传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取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是发扬斗争精神,面对错误言论敢于“亮剑”。要摒弃“看客”心态,坚决同网上错误思想作斗争,旗帜鲜明批驳谬误,推动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如发现涉政有害言论,应及时主动举报,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各级党组织要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作为党员管理的重中之重,有序引导党员干部学网、懂网、用网,增强网上主流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让党的声音始终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