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普洱建设 | 深化“阳光行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文摘   2024-11-13 18:05   云南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一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涉及普洱市9个县,总投资1.8亿元。

“重大项目资金资源密集,牵涉利益多、寻租空间大,开展监督时,不能大而化之、笼而统之……”为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推进,普洱市纪委监委迅速向相关县(区)下发工作提醒,强化全过程、全周期监督。

重大项目是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推进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普洱市围绕纵深推进清廉普洱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持续前移工作阵地、不断探索新思路,把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力抓手,为重点项目建设清障护航。

“经过优化项目审核备案程序、改进工作方式,现在审批一个项目材料清、速度快、时间短,非常方便。”日前,景谷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督查时,前来审批项目的企业主表示办事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大幅度上升。

重大项目建设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应该监督什么、采取什么方式监督,必须抓住要害、有的放矢。

为持续深化“阳光行动”,今年以来,普洱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普洱市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等文件,7次组织项目投资政策专题培训,对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申报严格审查把关,持续开展“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治理,已随机抽查60个政府投资项目、12个企业项目批复情况。

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推进,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共同研究推动工作,切实加强用地审批全流程监管,严格林地使用审批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已通过国家审查项目101个、总投资49.5亿元。

同时,深化“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专项整治,强化统筹督促,压实县(区)和部门责任,涉及普洱的16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

走进国高网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景东段)项目建设现场,施工车辆来回穿梭,工人们正抢抓工期,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项目途径漫湾镇5个村42个组,涉及土地、房屋、墓地等征拆迁工作,容易产生违规赔偿、巨额补偿、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景东县漫湾镇纪委围绕群众利益诉求开展嵌入式监督,适时跟进扩展对乡村治理、安置款回流等事项的监督检查,推动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征地拆迁等要素服务保障工作。在监督的推动下,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高速公路永久性用地征地1700多亩,交地率达99.7%,有力保障了施工方正常施工。

沿着镇沅县三章田老路,除了苍莽的青山,成片的光伏成为沿途的“另一道风景”。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该县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效率,搭建能源财富之桥的实践路径。

镇沅县纪委监委探索构建“政治引领、监督先行、机制保障”专项监督工作闭环和“行业部门职能监督+派驻机构专责监督+群众外部监督”的立体化监督网,通过点对点项目化监督、清单化管理监督方式,精准有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跑起来”。

严肃查办案件是最直接、最有力的监督。普洱市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重中之重,紧扣重大项目建设重点环节和重大风险,从严查处基建工程和招投标腐败、新型腐败和系列腐败问题,斩断伸向重大项目的“黑手”,严肃查处了普洱交建集团系列腐败以及墨江县域腐败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督促有关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我们将坚持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的探头就架设到哪里,持续为普洱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清碍除障、保驾护航。”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 / 普洱纪检监察网
作者 / 郭春祥
编辑 / 王森元
审核 / 普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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