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组织再一次把我从深渊中挽救回来,借此之机,我向参与旁听的各位现身说法,望以我为戒。”
近期,普洱市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一起职务犯罪公开庭审,庭审现场客观真实地还原了被告人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体验,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
“昔日的领导从‘主席台’坐上‘被告席’,用惨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是一次震撼心灵的‘警示课’,也是一味触及灵魂的‘清醒剂’。”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司法机关以案释法、被告人认过悔过,揭露“案中人”破纪破法的历程,自己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成本之高、代价之大、危害之深,也增强了时刻保持警醒、慎独慎微、筑牢防线的思想意识。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作为“沉浸式”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协作,根据被告人的岗位、履历以及案发领域等情况,分层分类确定旁听范围,增强关联、形成共振、产生触动,确保警示教育有实感见实效。
“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到云南交投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从一体推进‘三不腐’和算好人生‘七笔账’的角度,对该公司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到市委办公室召开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大会,对有关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到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是市纪委监委用好典型案例的另一手段。市纪委监委各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在典型案件结案后,及时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通报典型案例的同时,深入释纪释法,剖析案发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警示教育既“准”又“深”。
“我们会提前梳理案发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廉政风险点,结合相关案件的查办情况有针对性地拟定警示教育切入点。”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负责人介绍,见人见事见细节的部分案例,加上鞭辟入里的剖析,能让党员干部对涉及的党纪党规有更深刻的印象,从而达到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防范效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到监督单位、案发单位共开展警示教育大会8次,通报典型案例8次。
“警示教育不是‘故事会’,只有‘惩’‘防’一体综合发力,才能让更多党员干部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和‘当头一棒的痛击’,增强对纪法的敬畏,真正解决‘总开关’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惩戒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贯通作用,通过灵活运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宣布处分决定、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到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等方式,在发挥惩处震慑作用的同时,增强教育的预防效果。
同时,坚持精准滴灌与全覆盖、无盲区相结合,在丰富性、针对性和渗透力上下功夫,避免空洞说教,分层分类建立警示教育资源库,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统筹做好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读本的管理和借阅工作,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意识,真正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强化震慑、知止的氛围。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普洱市纪委监委
作者 / 马颖
编辑 / 王森元
审核 / 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