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对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让我们都卸下了思想包袱……”近日,在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开展的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上,被澄清对象单位负责人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景东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纳入2024年重点任务进行牵头抓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及回访工作,对不实举报的问题进行公开澄清正名,并在会上送达澄清正名函。
工作中,景东县纪委监委对澄清正名的实施条件、工作流程、澄清方式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作为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的重要内容,积极部署安排并进行审核把关;建立由信访室牵头协调,承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或乡(镇)纪委具体实施,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予以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集中梳理失实检举控告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协同案件承办部门根据综合研判核实结果、问题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制定出澄清正名工作方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
在澄清正名后,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暖心回访,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与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加强正面引导,消除思想顾虑,鼓励党员干部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结合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的具体情况、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心理状态等,组成回访组,打造暖心回访套餐,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全方位了解党员干部的情况,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同时,景东县纪委监委还采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措施,深入一线主动化解基层信访问题,引导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信访举报。此外,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行为坚决予以严查严办,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有效防止错告、诬告行为发生。
据统计,景东县纪委监委共对2个单位和3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对2023年以来的澄清正名对象进行5次回访。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景东县纪委监委
作者 / 杞志行
编辑 / 王森元
审核 / 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