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军厅长在《群众》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政务   2024-10-15 10:17   江苏  

近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谢晓军在2024年第19期《群众》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改革为民、改革惠民”,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大原则深刻把握“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重要使命时刻牢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大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重要目标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民政事业改革的思路举措。全文如下: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奏响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时代强音,明确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江苏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立足“改革为民、改革惠民”,进一步谋划好部署好实施好民政事业改革,以实际行动和更好成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重大原则,持续彰显幸福民政改革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价值旨归。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深化改革,在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民生“七有”上持续用力,推出一系列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推动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践充分证明,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范围凝聚改革共识,最大程度激发改革力量,共同把改革推向前进。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幸福民政的核心要旨就是让服务对象过上幸福生活,高度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就要紧紧围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个必然要求,着力推进民政工作理念、机制、举措、方法改革,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创造人民群众“幸福每一天”的高品质生活。

深刻把握“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重要使命,积极拓展基本民生保障范围和内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就民政事业而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既是贯彻落实全会具体部署的重大要求,也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衣食冷暖、促进共同富裕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进一步推进相关救助保障“全对象”、相关服务保障“全内容”,对提升共同富裕成色至关重要。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对象认定体系,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适度有序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应救尽救;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救助需求;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衔接补充。在儿童福利方面,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优化完善普惠性儿童福利体系,全面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向更多有需要的儿童拓展,服务内容向维护多维度多层次权益拓展,服务功能向促进家庭和儿童友好型社会拓展,为儿童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在残疾人福利方面,坚持“普惠+特惠”的原则,健全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开展康复辅助器具“辅佑康健”行动,切实增进残疾人生活福祉。

时刻牢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这个重大要求,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着眼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决定》在论述民生领域改革时,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尽力”和“量力”的辩证关系,切实把民生保障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尽力而为,强调的是为群众解困要尽心尽力的态度,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性和救助的及时性,加强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险、最低工资等政策的衔接,形成系统高效、梯度合理的整体民生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对象利益的最大化。量力而行,意味着民生工作要切合实际订立目标,在调整基本民生保障标准时,既要使困难群众等有较多的获得感,又要在财力的可承受范围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着力实现民生保障的可持续,一方面,要强化民生经济思维,找到民生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平衡点,找准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充分发掘民生消费这个“富矿”,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康复产业等,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促进、双提高;另一方面,坚持服务就业优先战略,依托民生领域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引导激励广大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这个重要目标,不断丰富民生服务保障内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内嵌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大局中。全省民政系统将紧紧围绕这一重要目标,完善供给制度、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民政领域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改革。健全老龄和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立足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时间早、速度快、程度深的现实情况,加强应对策略的战略统筹,完善老龄工作体系,把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路子。聚力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服务标准和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签约合作。促进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共同发力,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持续打造“苏社有为”品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治理第一线、公益慈善最前沿汇智聚力。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坚决贯彻党中央对行政区划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机制,发挥行政区划重要资源作用。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让地名为文化寻根、为旅游铸魂、为产业赋能、为城市加分。提升专项服务水平。按照普惠均等、方便可及的原则,坚持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继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快补齐殡葬服务机构设施空白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的婚俗新风。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19期
编辑:信息中心
审核: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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