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出口许可证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企业注意!

文摘   2024-07-31 18:09   四川  


摘要:许可证局根据商务部授权,负责管理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件的申请、签发工作并监督检查,对违反许可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近期,许可证局在许可证核查工作中发现,部分进出口企业在许可证申请、使用环节存在问题。为规范管理,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现将有关错情和相关要求进行通知。

整理贾瑞杰

许可证局关于提示许可证申请错情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一、有关错情

(一)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

按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 “经营者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在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 未按规定如实申请。一是备注栏信息不符合要求。如在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备注栏中,违规填写“非一批一证” 字样,违反“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凭批准文件申请、 签发,实行一批一证制”管理要求。二是属于代理进、出口的,在许可证申请时不如实填报被代理进、出口单位名称,未提供有关委托代理协议。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外贸合同、代理协议等。四是违反部分商品特殊管理规定。如当二手车报关数量少于许可证证面数量时,未重新申请出口许可证而继续使用原许可证报关;二手车在海关清关两个月内,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在未清关情况下就提前办理注销登记。

(二)申请材料不齐备。

一是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合同。如不传合同、上传只有一方签章的发票代替合同、上传内贸合同、合同数量或金额没有单位等。二是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如二手车出口,未按有关公告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公历年度首次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未上传有效营业执照等。

(三)申请表信息与附件内容不符。

一 是商品信息不一致。如单价、数量单位、币种有误、单价和数量混淆;二手车出口许可证中,填写的VIN 码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不一致 。二是企业信息不一致。如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中,申请进口单位、进口商、进口用户与合同、代理协议等材料不一致;二手车出口许可证中,出口商、发货人名称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转移待出口企业名称不一致。三是贸易方式不一致。如属于一般贸易的,错填为许可贸易。

(四)许可证领而不用、不用不退。

按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对有效期内未使用且确定不再使用的电子许可证,经营者应向发证机构提交撤销申请”。我局在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不及时使用许可证,对在有效期内、甚至超过有效期的已不再使用的许可证不提交许可证删除或核销申请,造成数据冗余,影响许可证统计、分析。


二、相关要求

合法依规申请许可证是各进出口企业应尽的责任。各进出口企业要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业务培训,严格依规申请许可证。

(一)加强学习,提升认识。

许可证管理是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的重要手段。请各企业 认真学习许可证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充分认识许可证的严肃性,承担起企业责任。

(二)落实要求,规范申请。

请各企业及时组织许可证相关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许可证管理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在业务人员发生变动时,做好传帮带和交接工作,避免新人零培训上岗或工作断档,杜绝发生违规情况。

(三)组织自查,及时退证。

各企业要定期组织工作自查,排除违规风险。对不再使用的许可证,及时向发证机构 申请删除或核销。如在工作中发现涉及许可证申请、使用的严重错情,应第一时间向发证机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果扩大。

我局会持续强化许可证核查工作,根据已建立的企业错情台账,将结合错情数量及情节轻重,对相关企业进行提示、约谈、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严重违规的企业,将暂停受理许可证申请,经调查核实确属违法、严重违规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2024年7月24日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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