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跟深小物留言
小区有业主鼓动大家投票换物业
因为换物业的“好处”是
之前欠的物业费可以一笔勾销
这也让小区不少欠费业主
对换物业表示极大兴趣
那么
换物业后
以前欠的物业费真的可以一笔勾销吗?
深小物明确告诉您
不可以
一、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这意味着,只要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业主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权利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物业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依据合同为小区提供维护和管理服务,业主则需要依照合同约定交纳服务费用。所以即使小区更换了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仍然有权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拒绝交纳,原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当然,在小区更换物业公司时,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账目都会转交给新物业公司。因此,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账目可查,业主应当交纳。
在此
深小物也呼吁广大业主
不要一味地认为换物业就能解决问题
更不要认为换个物业公司
就能“包治百病”“万事大吉”
遇到问题后
物业公司与业委会
要积极沟通
共同寻找破题之策
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特别感谢深圳物协法工委委员鹿钦连律师的大力支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