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

政务   2024-11-08 21:10   浙江  



     11月8日,衢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抓实‘三个管理’”相关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曙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最高检下决心纠正检察管理中的不当考核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对司法规律的遵循,是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引导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追求高质效办案具有重大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背后的价值导向,深刻把握“三个管理”的方法论,围绕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追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会议强调,“一取消三不再”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数据或管理,而是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三个管理”是重要的方法论,要切实调整、改变简单以数据进行管理的惯性思维以及唯数据、唯指标的工作导向,一体加强对“案”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结合检察职能,围绕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这一新课题,加强理论思考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探索实践,着力在管理上实现科学化,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持久的内生动力。

     会议要求,要始终保持定力,抓住关键要点持续发力,推动检察工作稳进提质。要保持业务工作推进节奏,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紧盯无罪判决、撤回起诉等核心业务质效始终不放,保持良好态势,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要持续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以及上级院部署的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在强化办案、提升质效上再发力,确保取得实绩实效。要更加心无旁骛抓牢重大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立(撤)案监督、抗诉、检察侦查、公益诉讼起诉4项核心职能,努力在法治实施、法治监督体系中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要强化检察一体履职,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机制上着力,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实力和合力,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队伍管理监督,杜绝“躺平状态”“工作摆烂”等现象,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人员业绩评价体系,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

     会上,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结合本条线业务、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如何落实“一取消三不再”、抓实“三个管理”作交流发言。



供稿:办公室

摄影:程潇竹

编辑:程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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