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话
开化县检察院华埠检察室主任 项勇辉
问:介绍近期办理的“黑医美”公益诉讼案?
项勇辉: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程某某、邓某某在未取得A型肉毒素、玻尿酸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指使其员工万某某、雷某某、吕某某、赵某某等人通过微信非法销售在境内未合法上市的A型肉毒素及玻尿酸产品共计183.7万元。经核算,程某某、邓某某等人共销售“白肉”、“红肉”、“绿肉”、“星肉”、“壹肉”、“小九”等15个品种的A型肉毒素金额达93.8万元,其中境外也未合法上市的为28万余元;销售贝拉、纽拉、艾莉薇、伊婉、德彩、德玛、乔雅登等7种品牌的玻尿酸金额达89.8万元。开化县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一审判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程某某等7人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44万余元。同时,程某某、邓某某连带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550余万元。
问:非法医美产品对人体具有哪些危害?
项勇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的兴起,许多非法医美产品也充斥着市场。虽然医美产品具有一定的去皱、瘦身、美白的功效,但如果购买到不合格产品不仅起不到瘦身美容的效果,反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比如,肉毒素具有瘦身、去皱的疗效,但因非法肉毒素产品制作工艺、存储等方面都难以达到标准,一旦注射此类产品,轻则导致过敏、肌肉僵硬萎缩、功能丧失、面瘫等症状,重则会导致肉毒素中毒,甚至会危及生命;又如注射了不合格的玻尿酸产品,则会引发过敏、感染、组织损伤坏死等症状,严重的会留下后遗症,由“美容”变“毁容”。
问:如何打击“黑医美”?
项勇辉:我国对医疗用毒性用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都有严格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允许私下售卖、使用,只有取得国家批文和经营许可,相关产品才能上市、销售。肉毒素在我国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玻尿酸学名为透明质酸,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如私自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医美产品,轻则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会构成犯罪。正是由于“黑医㺯”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所以对于“黑医㺯”要严厉打击:一方面要从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大查处力度,深挖“黑医美”上下游产业链;另一方面司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衔接、形成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处罚、公益诉讼等手段对“黑医美”全方位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向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而铲除“黑医美”生存的土壤。
问:作为消费者应当如何辨别?
项勇辉:对于消费者而言,辨别医美产品是否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要到正规的医美商家或机构进行购买或治疗。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要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对于注射类的医疗美容项目,还需要有资质的医师方可进行注射治疗。二是对医疗美容产品是否合格,需要对产品的外包装、标签进行基本判断,做到“三查”:一查中文标识和有效期,国内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均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的均为问题产品;二查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无法查询到产品相关信息的均为不合法产品;三查购买渠道,通过线上非正规平台下单、代购、微信等渠道购买的,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要特别提高警惕。三是对产品内在质量进行判断,如所购买的产品有异味、霉变、结块、潮解等明显异常的很可能就是不合格产品,一旦买到或使用了不合格医美产品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占恬靓
供稿:项勇辉、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