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一是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的修法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引导侦查、追捕、追诉等职能。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7件9人,审查起诉8件26人。对2件分别侵犯企业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案件,市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
二是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文化体育产品等侵权假冒行为,部署开展严惩重点领域刑事犯罪专项行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查询案件信息、信访举报信息等方式,摸排是否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线索。针对我市一家生产环境类检测试剂企业商标被冒用的案件,市检察院召集企业主、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认为涉案数额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遂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对该案已经立案侦查,并对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全面激活综合履职办案组实质性履职。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打破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壁垒,同步审查是否涉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等情形,积极、稳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衢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医疗器械的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中,发现江山、柯城、龙游等多地医疗机构存在漏洞,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卫健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医疗器械管理专项整治。构建启动及时、队伍专业、平台多元、方案定制、成效明显的诉前调解机制,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诉结合”工作模式,灵活运用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等办案手段促使侵权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切实加强权利人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