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必看!小心你的收款码成为犯罪帮凶

政务   2025-01-02 17:04   浙江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诈骗分子也盯上了商家收款二维码。诈骗团伙为快速洗钱,把从银行取现、换虚拟币的方式转变为烟酒店、副食店、金店等进行大额套现,商户经营者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


一次奇怪的套现,一位警惕的老板


6月20日傍晚,在龙游经营小超市的陈老板店里来了一位小伙子,进来先是问了香烟的价格,然后就说想从她这套点现金,当时陈某某也没多想,因为经常会有顾客急着用钱到她这套现。但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奇怪,小伙子一直在店里打电话,并未立即进行转账套现,而是声称钱会稍后到账。大概过去40分钟左右,陈老板收款码陆续收到7040元、5720元的两笔钱,随后小伙子就直接拿着套现的12760元现金走了。


然而,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第二天的早上陈老板收款码账户又陆陆续续地收到三笔共18000元的汇款,这三笔钱打过来没多久,昨天那个小伙子又来到店里,并声称这些钱是他的并要求套现,这时的陈老板感觉不太对劲,没答应而是选择报警。


牵出了“洗钱”犯罪团伙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发现,这是一个“洗钱”犯罪团伙,叶某某、乐某某利用商家的收款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并招揽姚某某、王某某等人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衢州市、龙游县等地搜集商家收款码提供给上家,从商家处套现。


经查证,上述收款码对应账户转入资金共计23万余元,套取资金共计21万余元,包括被骗资金16万余元。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叶某某等4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该院对叶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王某某等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示



支付宝、微信账户收款二维码等支付方式,因其简单、安全、快速等特点,得到社会公众广泛使用。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通常会租赁或者购买他人银行卡、收款二维码用于接收款项。犹如本案中的叶某某、乐某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商家收款二维码转移违法资金,只因贪图佣金,搜集并提供商户二维码给犯罪分子,最终获刑。


商家要谨慎接收订单,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广大群众更要引以为戒,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龙游检察


衢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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