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药零售企业:
为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监管应用,打击倒卖药品黑色产业,纠治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帮助企业防止产品被假冒,维护广大参保人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全完善药品追溯管理体系,我们拟召开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活动,现邀请部分医药零售企业派员参加,其他医药零售企业也可自行报名申请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国家医保局707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一)介绍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采集和监管应用相关情况。(二)宣讲法律法规,促进合规意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1.北京市:叮当智慧药房(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高济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上海市:上海医药大健康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得一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江苏省: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江苏润天医药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无锡汇华强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1.浙江省: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2.安徽省: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5.山东省:临沂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18.湖南省:湖南千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六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9.广东省: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麦德信药房管理有限公司。20.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一朝心阳一心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23.四川省:四川正和祥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都泉源堂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3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欢迎拟邀请名单外有意向参加活动的医药零售企业主动报名,我们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人员。(一)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参加活动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机)。(二)因场地限制,各单位参加活动人员不超过2人。参加活动人员信息及报名信息请反馈至邮箱sunjn@nhsa.gov.cn。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ybdjqzpb@nh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