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交叉调研的安排部署,11月27日,由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李元芝带领调研组,深入昌吉州开展按病组付费(DRG)工作调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傅勇忠陪同调研,昌吉州医保局、州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昌吉市医保局和市人民医院主要领导,州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调研座谈会。
在昌吉州医保局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州医保局党组书记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州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情况。近年来,昌吉州医保系统紧紧围绕“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工作目标,以守正创新的意志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纵深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截至2024年10月,全州符合条件的110家医疗机构全部实施DRG付费,覆盖率达100%,病组覆盖率达96.9%,医保基金覆盖率达97.2%,已全面完成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优化医疗服务品质,不断构建起了公平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医疗保障体系。随后,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昌吉市人民医院分别汇报了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情况。
调研组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八分店开展现场调研,实地查看我州DRG五大工作机制、2.0版分组方案落地准备、医保药品处方外配、电子处方流转等情况。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医院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医院病案管理、医保管理相关资料。参会人员围绕“DRG付费下医院精细化管理”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就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现场问答。
调研组对我州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组长李元芝指出,昌吉州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基础扎实,在支持医共体、中医药发展和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控制住院人次、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认为昌吉州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做得实、有成效,值得借鉴推广。要始终保持改革的锐气和勇气,不断优化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推动改革红利更好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有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