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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王晓萍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并围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一系列部署。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坚定改革信心,更好凝心聚力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行稳致远。
充分认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巨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
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密扎牢。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基本制度。建立适用于职业群体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适用于所有参保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坚持更为积极的政策导向,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进一步凸显,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扎实开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的人群纳入社会保障范围。2012年至202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7.88亿人增加到10.66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1.52亿人增加到2.44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1.9亿人增加到3.02亿人。推动6098万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我国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围绕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并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方便群众社会保障事务的跨地域通办、一网通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3.8亿人,超过9.6亿人同时持有电子社保卡,在办理就业服务、领取养老金、就医购药等100多项业务基础上,逐步向金融服务、交通、旅游、文化等方面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拓展。通过深化改革,人民群众不分城乡、地域、职业,在面对年老、失业、工伤等风险时都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收入分配调节器功能显著增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余缺调剂、互助共济。中央财政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加大力度,各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稳步增加。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规范失业保险待遇调整。2012年至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3162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无到有,5次统一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失业保险金由707元提高到1814元,工伤保险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4051元。基金保障能力增强,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2012年底,养老保险领域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项累计4.16万亿元,2023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四项累计18.1万亿元。同时,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628亿元,比2012年底增加837亿元。通过深化改革,社会保障“大数法则”在社会成员之间分散风险,有效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生活,让参保群众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经济运行减震器作用有效发挥。社会保障能够改善消费预期和消费结构,刺激消费需求。各类社保基金形成的庞大中长期资金,也可以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应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国创新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功能,为经济平稳运行创造了良好环境。2015年以来,先后7次降低社保费率,5项社保总费率从41%降到33.95%,单位费率由30%降至23.45%,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2020年实施力度空前的“减免缓降返补”政策,全年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为企业减负1.54万亿元,占整个减税降费的2/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042亿元。通过深化改革,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为纾困中小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群众获益最多的时期,为新征程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奋力书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续篇和时代新篇。
深刻把握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迈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社会保障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现代社会保障伴随着工业化而发端,伴随着人类现代化而兴起,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其现代化进程中都在不断建设和健全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已经成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柱。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重要特征,对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等新形势新挑战,针对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使人民群众更好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深刻把握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长期挑战。202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2.97亿人,占总人口比重21.1%;65岁以上人口超过2.17亿人,占比15.4%。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2012年起持续下降,未来占总人口比重还将进一步降低。相比发达国家,我国老龄人口总量大、增速快、老龄化高峰期持续时间长,地区城乡之间老龄化程度不均衡。这些对社会保障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下降,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我们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实施有效路径和举措。
深刻把握新型城镇化加速带来的结构性问题。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6.2%,但流动人口市民化相对滞后,农民工总量2.98亿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既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更好地适应劳动力流动,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和衔接,也需要均衡不同地区之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同时,对实现常住人口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我们要统筹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和衔接,疏堵点、破难点,着力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
深刻把握就业方式多样化形成的突出难题。数字化转型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生活方式,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具有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作方式灵活、收入不稳定等特点,给传统的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人群还没有纳入保障范围或保障不足。我们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包容性、适应性,创新社保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深刻把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提出的时代任务。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反映在社会保障领域,就是群众既关注“有没有”社会保障,更在意社会保障“好不好”“到不到位”。我们要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参保质量,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不断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向纵深掘进向广度拓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明确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鲜明主题,明确了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高质量发展,体现的是人民群众需要的时代特征。可持续发展,是针对面临的发展环境和形势要求作出的重要判断,体现的是社会保障代际平衡和制度成熟的发展规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明确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我们要坚持新时代社会保障工作的宝贵经验,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增强可持续性,夯实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增强可持续性,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也关乎群众民生保障的信心和预期。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统筹资金调剂机制。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继续巩固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模,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体系。
增强可及性,将更多的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增强可及性,既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内在规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参保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高质量参保。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费率等政策,健全更加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实施“数据找人”,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精准定位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升参保便利度。
增强安全性,健全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增强安全性,关系到参保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救急款”,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靠运行。持续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全链条监管,完善要情报送、监督约谈、问责追责、举报管理、警示教育等制度,强化跨部门协作,注重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扎牢风险防控的笼子。
增强便捷性,持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增强便捷性,是满足群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需求的基本目标和必然要求。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依托智慧终端,优化服务资源配置,聚焦“网办、掌办、快办”不断拓展服务链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保服务。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全面推行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管理服务新模式。
增强规范性,加强法治建设。增强规范性,是巩固社会保障重大改革成果、促进制度成熟定型的重要保障。根据新形势和重大改革要求,推动加强“废改立”工作,修订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研究起草基本养老保险法,加快构建以法律法规和若干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基本框架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做到于法有据,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要求
当前,社会保障正面临着全新的职责使命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坚持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增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科学性实效性,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深层次、多元化重大利益格局调整。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这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是我国民生建设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统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既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引导群众形成对社会保障的合理预期。
坚持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顺利推进改革。现在的改革已经越过了之前的“帕累托改进”阶段,越来越多地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留下来的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达成共识难度加大。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切实做好改革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最大限度集中改革智慧,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这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越向纵深推进,越需要加强系统谋划、整体布局。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更加注重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协调,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改革方案转化为民生福祉,关键在于持之以恒抓落实。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切实扛起责任,把改革抓在手上,做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防止重文件制定、轻督促落实等现象,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作者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