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宣教中心
编辑 | 岳艳娇
审核 | 马冉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