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集中力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生态为民”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我们举行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坐的发布人。他们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永泰先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督察第四办公室副主任刘娜女士。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所属单位的同志。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年度工作安排,今天在这里举行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生态为民”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大家多多宣传云南“生态为民”行动。一、以“生态为民”行动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群众办实事工作,2021年以来,持续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和10件惠民实事重点攻坚办理等活动,每年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为重点,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事、群众烦心事,直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为民的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24年7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把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在民生优先领域,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整改入手,选取了100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复杂性的生态环保督察投诉问题,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进行重点攻坚办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在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州(市)人民政府和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努力下,经过百日集中攻坚,“生态为民”行动100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未出现重复投诉和办理不满意情况。二、以“生态为民”行动为主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生态为民”行动落地见效。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内具体职能处室(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生态为民”行动统一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开发“生态为民”行动专题应用系统,简化了信息报送和收集程序,实现群众投诉件调度、核查、验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结合咱们云南实际,制定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州(市)、厅机关各处室、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强化现场督导帮扶,帮助指导县(市、区)及时解决问题;对于限期整改的问题,督促指导县(市、区)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督促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厅主要领导、分管厅领导和牵头责任处室、各州(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先后42次深入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帮助解决问题90余个。成立了4个联合督导组,定期对100件群众投诉件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回访检查。重点检查群众投诉问题是否全面整改到位、点位周边是否还存在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坚决防止“整改走过场、问题再反弹”等情况,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三)聚焦群众满意,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我们在用好12345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在每一个群众投诉点位设置公示牌,公开整改内容、目标及受理投诉电话,向群众亮明“问题解决不到位、办理情况不满意,我们来解决”的办理原则,让群众参与到问题整改全过程中来,共同监督整改进度和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执行省、州、县三级“最严”验收要求,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投诉件办结验收的关键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目前,已对周边受影响的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13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自“生态为民”行动启动以来,省级共收到群众投诉件328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57%。其中,群众关注的噪声异味扰民问题下降明显,下降了8.46%。(四)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形成良治共管好氛围。通过国家、省级主流媒体,“两微”平台、宣传专栏等渠道,对100件“生态为民”群众投诉件整改成效开展了专题宣传,总结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办、基层网格管理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群众举报件办理过程中职能交叉、流程冗长等问题。各州(市)在办好“生态为民”行动省级投诉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生态为民”行动的范围,新增149件重点投诉件纳入州(市)“生态为民”行动攻坚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昆明、丽江、临沧等州(市)坚持典型引领,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开展了噪声油烟联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机动车维修喷漆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同类问题制度化办理。大理州及时出台文件,进一步厘清油烟噪声防治工作责任,有效解决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权责不清、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动的良好局面。文山州向全社会公开投诉渠道,主动下沉接访7次化解信访件23个,征集到问题线索52个已全部办结。各地在群众投诉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服务群众到位、政策讲解到位、教育引导到位。通过民情恳谈、入企帮扶等措施,公开整改成效,切实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引导群众从“要投诉”转变为“会投诉”,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格局。三、以“生态为民”行动为抓手,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践行生态为民,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全力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持续开展焦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提高大气污染预警能力水平,应对污染天气过程。年内开展了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和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两大行动。目前,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水质监测分析预警处置能力,抓实高原湖泊水质提升攻坚,落实“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重点湖泊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百日行动和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专项行动。目前,我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3.6%、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0%、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坚持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深入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安全利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二)践行生态为民,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全省上下通力协作、有效落实,顺利迎接并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中央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移交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加强指导帮扶和督促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通报的4个典型案例部分问题整改已取得实质性成效。督察报告反馈后,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以过硬的立场、品质、意志、能力全力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已报党中央、国务院,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正有序整改,交办的3143件投诉件已办结2727件,办结率为86.76%。(三)践行生态为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树立柔性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制度规定。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依法办理轻微违法依法免予处罚282家,免罚金额6629.42万元。二是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企业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活动,公开发布4批30个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营造知法守法良好环境。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4年第3季度我厅政务服务清单事项办件数量15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主动评价数量120条,评价均为“非常满意”,好评率100%。(四)践行生态为民,切实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印发美丽云南建设实施意见,围绕“五美”(涵养生态之美、壮大经济之美、塑造环境之美、建设家园之美、弘扬文化之美)引领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主题更加鲜明。制定印发《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有序承接生态安全协调工作,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开展2024年高黎贡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态修复监管,开展山水项目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和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选定高黎贡山、滇池及赤水河流域等三个重点区域为评估典型区域,不断巩固生态安全持续向好局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省生态环境厅启动“生态为民”行动的秋天,到交出满意答卷的冬日:42次一线现场帮扶、112个工作日不懈推动、249件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办结、1300余位群众对整改成效表示满意……“生态为民”行动是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真实写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小切口大主题”,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为民”行动,每年从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权威渠道选取100件具有代表性的群众投诉件进行办理,推动“生态为民”行动成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和工作品牌。
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近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生态为民”行动,受到社会持续关注,请介绍这项工作开展的背景和意义。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督察第四办公室副主任刘娜:首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要求。开展“生态为民”行动,是我们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具体实践。其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伴生了如空气雾霾、水体黑臭、噪声扰民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们渴望蓝天白云、清水绿岸、鸟语花香的生态环境,“生态为民”行动正是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这一迫切需求。再次,从生态环境部门履职角度来讲,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是我们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义不容辞。因此,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聚焦“要下大力气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油烟、恶臭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在民生优先领域,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启动了“生态为民”行动,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省的群众投诉件中,选取了100件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复杂性问题进行重点攻坚办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介绍下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生态为民”行动的特点和亮点?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督察第四办公室副主任刘娜:
感谢您的提问。我省“生态为民”行动的特点是十分鲜明的,特别体现在100件“生态为民”群众投诉件选取上,我们选取的问题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愁事”,也是近期内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问题选取更突出了小切口大民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我们从细微之处、具体的问题或领域入手,如:快餐店油烟污染,小区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中转站异味噪声扰民等问题,这些看似微小的点,确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群众感受最为直接,这些小问题背后所涉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福祉,关系到民生的整体改善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通过解决这些小切口问题,能够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对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产生积极的影响,更加直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体验,让群众的生活更加舒适和健康,起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另外,这种幸福感的提升是实实在在的,(噪声源取缔了、垃圾及时清运了、交通拥堵改善了、污水直排消除了……)这些都是人民群众能够实际看得到、切身感受得到的,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和美好,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生活细节的关注和关怀,同时还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人民政府切实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和决心。
刚才介绍了云南省“生态为民”典型案例来源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件,您能介绍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我省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和阶段性成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永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目前,我省已接受了3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年5至6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8月向云南反馈了督察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王宁书记、王予波省长分别率队赴昆明市、临沧市开展现场督导,高位推动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我们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整改方案制定工作和交办问题立行立改。一是提前谋划,高质量完成整改方案编制。从6月26日督察报告征求意见开始,就着手组织开展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组建1个专班、组织2次培训、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16州(市)指导督导。按照尽力而为、实事求是、坚决整改的要求,经过自上而下分解任务、自下而上审核措施,在先后组织开展16场方案会审及4次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全省整改方案。9月2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2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0月25日按期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二是坚持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4个典型案例整改方面。4个典型案例整改,涉及“云南省部分市州严重破坏森林生态”“云南省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 侵占金沙江干流岸线河道等问题频发”“云南省昆明丽江等城市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黑臭水体整治不力”“云南省部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不力”等4个问题,共需完成95项(26+6+12+51)重点任务,其中,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18项,2024年底前完成39项,2025年底前完成27项,2026年底前完成10项,2027年底前完成1项。三是坚持人民立场,推动群众投诉件办理到位。截至2024年12月20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云南省受理举报件33批3143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2482件,阶段性办结245件,办结率86.76%。其中,重点件207件,已办结129件,阶段性办结29件,办结率76.34%。“生态为民”100件群众投诉件已全部办结。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闭环整改机制,强化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以抓实杞麓湖异龙湖水质脱劣等重点任务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压实整改责任,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我们将持续巩固拓展督察整改成效,持续抓好滇池入湖河道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为民”等专项行动,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实现整改一个、解决一类、规范一域。进一步发挥省级督察“利剑”作用,抓实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做到由“被动接收”向“主动排查、主动整改”转变,以整改倒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也感谢几位发言人详细的介绍和解答。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持续深入开展“生态为民”行动,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为民”行动工作专班、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