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辉介绍,70年来,怒江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神圣职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怒江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推进“怒江花谷”、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和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等生态建设,累计完成营造林建设672.54万亩,封山育林234.42万亩、义务植树4188.54万株,森林面积达1744.9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77%,位居全省第3位。全州林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林木绿化率、林分平均蓄积量四个指标均居全省第1位。怒江、澜沧江干流和独龙江水质达Ⅱ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4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境内三大水系15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水功能区划达标率100%。
“怒江州已从深度贫困的典型转变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典型。” 怒江州副州长刘雪松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做法和成效体现在五个方面:
生态文明理念扎根怒江大地。怒江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殷殷嘱托,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绿色发展的底色更加鲜明。怒江州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称号,贡山县被命名为国家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并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福贡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泸水市被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兰坪箐花甸国家湿地公园成为国家级生态品牌。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怒江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集中力量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近三年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被评“优秀”。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9%以上,怒江、澜沧江、独龙江水质长期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怒江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责任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近三年的河长制、林长制考核等次均为优秀。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建立了“定期调度、督促督办、验收销号”工作机制,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怒江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先后实施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生态州建设规划》《怒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规划》等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出台了《怒江州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决定》等措施,累计完成120余项改革任务,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生态产业发展助力群众增收。怒江州立足山水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做好“边文章”。围绕“资源变资产、资源变资本、资源变产业”发展思路,盘活山林资源,做强林下经济,做优生态品牌,探索林业碳汇经济发展路径。全州建立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174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龙头企业13个,州级标杆社23个,覆盖带动农户0.82万户3.24万人。2024年全州林业总产值将突破50亿元,核桃、漆树、油茶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255.84万亩,生态美与百姓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刘雪松表示,下一步,怒江州将锚定省委“3815”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步走”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守护好怒江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好生态,坚决筑牢祖国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蒋朝晖
编辑 | 王艳梅
审核 | 马冉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