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参加校外非法培训机构倡议书

文摘   2024-10-24 18:10   湖南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校外培训行为治理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特向我校广大学生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
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关注孩子精神需求,多抽出时间陪伴孩子,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参加校外培训,尽量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校外学科类培训,不给孩子增加额外的课业负担。
二、谨慎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若确有必要参加校外培训,要多与孩子沟通,听取孩子意见,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选择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认准正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查看机构办学场地是否有在明显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的教师资格证等信息,避免误入违法违规机构。同时,要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三、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培训
不安排孩子参加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举行的培训,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教学活动,不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参加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一对一”“一对多”等名义的隐形变异培训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在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间参加校外培训,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线下学科类培训。
四、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正加大力度推进校外培训行为治理工作。各位家长朋友如发现无办学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开展校外培训的“黑机构”,或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一对一”“一对多”等名义或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培训和“地下”违规培训行为,以及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租用场地或在家开展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可依规进行举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和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清廉校园 每日一语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文字|网络
编辑|王天伟
审核|韩艳玲
顾问|邹利民

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衡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是一所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和衡阳师范学院共建的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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