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杀病死猪、无官方检疫跨省销售!官方通报:生猪黑屠宰点相关情况→

百科   2024-12-18 11:56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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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四川“开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12月16日,媒体报道了我县生猪屠宰相关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开展初步调查核实。经初步核查,今年9月下旬,接到群众关于生猪屠宰情况的举报后,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迅速调查核实,于10月15日对所反映的5家屠宰场作出了关停处理,至今处于关停状态。县纪委监委已启动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程序。联合调查组将针对报道的相关问题开展逐一调查核实,后续调查和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们将坚决查处失职失管和违法乱纪行为,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前报道



今年9月下旬,新京报记者接到线索,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存在多家生猪屠宰黑窝点,大量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问题猪肉”流向市场。

接到线索后,记者以商贩身份,先后多次卧底进入位于开江县永兴镇、讲治镇及回龙镇等地的五家生猪屠宰厂。经过连续多天的暗访调查,记者发现,这五家生猪屠宰厂均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

这些厂内气味恶臭刺鼻,猪内脏随地可见,地面污水横流。本应负责检疫、为猪肉安全把关的官方兽医不见踪影。等待装运猪肉的货车深夜停靠在屠宰厂外,以开江县为中心,将这些猪肉跨区域销售至周边各大县市。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位于回龙镇的屠宰厂曾在今年2月底被查封,可不到一个月,该屠宰厂“死而复生”,重新做起了生意

今年10月,新京报记者与当地居民就屠宰黑窝点乱象向开江县纪委监委举报。目前,五家非法屠宰厂均被关停或被整合至一家大型屠宰企业内。

▲位于开江县永兴镇的生猪屠宰窝点。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暗中宰杀“病死猪”


9月的一天,凌晨两点,厂房内灯火通明,阵阵猪嚎声打破了村子的宁静。

这是一处暗藏在开江县讲治镇的生猪屠宰厂。

今年9月下旬,记者以商贩身份卧底进入该厂。一走进屠宰区,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只见屠宰人员赤裸上身,未穿戴任何防护装备,将猪内脏随意丢在地上,地面污水横流。一个昏暗湿腻的角落里,屠宰人员将猪血丢进一个污水桶里煮沸。不久,煮好的猪血经冷却后被商贩们直接打包带走。

▲开江县的一家屠宰厂内,猪内脏被随意丢在地上,地面污水横流。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除开江县讲治镇这家屠宰厂外,记者实探发现,位于甘棠镇、永兴镇、长岭镇及回龙镇的四家屠宰厂,卫生环境同样不容乐观。

在永兴镇的屠宰厂内,大量生猪器官被丢到一个满是污垢的泔水桶中。猪圈内,一些生猪倒在地上低声嚎叫,呼吸困难,疑似病猪。

厂内的一名屠宰人员告诉记者,进厂前就已死亡或是生病的“问题猪”往往会被优先宰杀。“就像卖菜一样,先得把差的菜卖了。”对方还透露,在厂里,一般正常的生猪可以卖到十一二块一斤。“病死猪卖得便宜,几块钱一斤。如果颜色好的话,可多卖几块钱,颜色不好就少卖几块钱。

▲在永兴镇的一家屠宰厂内,有生猪倒在地上低声嚎叫,疑似病猪。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猪肉是我国居民饮食结构中的重要一环,生猪宰杀直接关乎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在我国肉类消费结构中,猪肉消费占比超57%。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即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生猪定点屠宰证》是鉴定一个屠宰厂是否合法的必要条件。

拥有该证的屠宰厂会进驻官方兽医。生猪屠宰后,官方兽医将对生猪肉品进行检疫,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寄生虫、细菌等问题。合格的肉品会被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官方兽医会对肉品品质进行检验,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这两个证明是肉品销售和流通的必要证件,也是确保猪肉安全的重要防线。

然而,记者多方调查发现,上述五家屠宰厂均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些屠宰厂均无官方兽医对猪肉进行任何检疫、检验,但在一些猪肉胴体上,竟然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章。

五家屠宰厂虽设有兽医办公室,但办公室大多关着灯,空无一人。有的办公室桌子上落满灰尘,房内某些角落甚至长满了青苔。在厂内,记者也未见有官方兽医对猪肉进行检疫、检验。

在讲治镇一家屠宰厂内,记者注意到,收款桌上放有一个检疫印章。一名前来进货的商贩嘴里叼着香烟,拿起印章,熟练地在猪肉胴体上盖下一枚蓝色的检疫合格章。而在这之前,这些猪肉未经过任何检疫、检验。

▲一商贩自行在猪肉胴体上盖下一枚蓝色的检疫合格章。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厂内工作人员透露,猪肉上所有盖好的合格章均为商贩或屠宰人员私盖,这在厂里并不是什么秘密。“章放在那,自己拿去盖就行了。检疫、取样这些都不用。”

这一幕同样发生在回龙镇一家屠宰厂内。一名身着便服、自称是兽医的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内玩手机,其间,厂内一名工作人员将其喊出办公室,对宰杀好的猪肉进行检疫、检验。

这名“兽医”带着印章走出办公室,在未进行任何检疫操作的情况下,在一批猪肉胴体上盖下检疫合格章。

屠宰窝点“死而复生”


在回龙镇这家屠宰厂,非法、违规宰杀的行为早有端倪。

时间回溯到2023年8月。一份《开江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屠宰窝点负责人肖某从普安镇方居庙村钱某家中运回三头生猪后,未到普安镇动防站申报检疫,而是将生猪运往回龙镇宏顺生猪定点屠宰厂准备屠宰,回龙镇政府和市场监管局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三头生猪无耳标,不能提供检疫证明书。最终,肖某因运送无检疫生猪被行政处罚,罚款2432.3元。

此后,肖某的屠宰点又在去年11月、12月及今年2月,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负责人未签名”“清洁卫生差”及“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等问题,被开江县农业农村局三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其间,对于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一事,肖某曾自述:“正在审办中。”

▲位于回龙镇的屠宰窝点曾三次被开江县农业农村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直到今年1月,该屠宰点仍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一个月后,肖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达州日报》今年3月份发布的一则报道称,2月29日凌晨3时40分左右,位于开江县回龙镇的一私屠滥宰窝点正在屠宰生猪,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涉嫌犯罪嫌疑人肖某。

当时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黄兵林告诉新京报记者,早在今年年初,相关部门就多次收到关于“回龙镇存在非法生猪屠宰厂”的举报信息。

“(回龙镇屠宰窝点)西邻宣汉,北邻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处在多个区域的交界地带,猪肉违法流通起来更加方便。”黄兵林称,为遏制该窝点的猪肉流向市场,今年2月29日凌晨,多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屠宰窝点负责人肖某)他说他有证,最后我们只查到有一个营业执照,其他的证件对方都拿不出来。”最终,该窝点被执法人员查封,厂内9人均被警方带走调查。

据《达州日报》报道,202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肖某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厂,非法经营数额达300多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
▲开江县回龙镇的生猪屠宰窝点隐藏在居民区。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这样一家劣迹斑斑的屠宰厂,为何能在被查处的情况下“死而复生”?

肖某在向开江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书面请求中提到,经开江县公安局调查,他承包经营的屠宰厂在开江并非个案,与其他乡镇屠宰厂情况相同,“相关部门和政府予以认可,不是非法经营,屠宰厂被查是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对我进行的打击报复。2024年3月14日(公安)收取保证金2万元,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2024年6月21日,开江县公安局认定证据未达到起诉条件,决定解除取保候审。”

据黄兵林透露,肖某取保候审期间,他手下的屠宰厂在被查封不到一个月后便“死而复生”,重新开业。

今年9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肖某,对方表示,自己经营的屠宰厂相关手续确实不完善,原因“与当地政策调整有关”,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屠宰厂的经营一直处于默许状态,“开江县五六个屠宰厂都没有证,为什么只查封我的?”肖某还称,他已于10月14日向开江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此前错误扣押鲜肉所造成的损失28023.2元。

无检疫猪肉跨省销售


这些来源不明且未经任何检疫的猪肉流向了何处?9月下旬,新京报记者连夜跟车追踪发现,每日凌晨,多辆货车停靠在屠宰厂外,等待猪肉被搬上车。

随后,货车便以开江县为中心,将猪肉跨区域销售至周边县市。

▲在永兴镇的生猪屠宰窝点,一辆货车停在厂外等待装运。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9月下旬的一天,两辆满载猪肉的大型货车从永兴镇屠宰厂驶出,途经普安镇。两辆货车司机警惕性极高,行驶速度极快。当记者跟到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附近时,货车已经没了踪影。

同样是在凌晨,一辆运送猪肉的面包车从讲治镇屠宰厂出发,途经甘棠镇、任市镇,最终将猪肉送到了重庆市梁平区的一处商铺。

公开资料显示,《生猪定点屠宰证》分为A证和B证,取得A证的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可以销往全国各地。取得B证的小型定点屠宰厂的产品仅限于本乡镇以下的市场销售。这些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屠宰厂,还涉嫌违规运输销售。

11月18日,新京报记者就“无证非法屠宰厂”安全性问题咨询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吴学宝。对方明确提到,屠宰厂在无证的情况下不得开展相关的屠宰活动,否则将会被认定是私屠滥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生猪定点屠宰)证,相关部门不会派兽医去检疫,官方兽医干的事相当于代表政府(监督)。如果没有官方检疫,(屠宰厂)可能注水、注药。”吴学宝称。

▲讲治镇的屠宰厂内,屠夫将生猪挂上铁钩。新京报记者 闫沫琛 摄

虽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厂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意味着,在这些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有的屠宰点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可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定,依法进行生猪宰杀。但记者暗访的五家屠宰厂,所处的位置交通便利,有的屠宰厂甚至在主干道附近。

今年10月,新京报记者与当地居民就“屠宰黑窝点乱象”向开江县纪委监委举报。10月29日,开江县纪委监委责令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对上述几家屠宰厂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12月9日,记者从回龙镇屠宰窝点负责人肖某处获悉,他所负责的屠宰厂已被关停。此外,记者还从开江县农业农村局获悉,开江县的五家非法屠宰厂目前已被关停或被整合至一家大型屠宰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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