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该地禁止家禽的经营和屠宰!

百科   2024-12-15 11:42   山东  
近日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了
实行在区所属范围内家禽
“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一、制定背景

在江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10月12日起,蓬江区设置了活禽经营限制区,在限定的区域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因《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我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成果,确保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拟继续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蓬江区的人口密集区域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具体经营限制区范围如下:
堤西路与环市三路交汇处往东沿蓬江河边(沿线经过堤西路、堤中路、堤东路、江北路)→江北路与甘棠路交汇处(江门大桥底)往北→甘棠路与白石大道交汇处往西白石大道与建设二路交汇处往南建设二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往西迎宾大道与胜利路交汇处往南胜利路接环市二路、环市三路环市三路与堤西路交汇处的区域。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三)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由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三、实施期限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四、制定依据

《通告》的制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

五、制定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必要性。将人口密集区域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是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发生和传播、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整体防疫工作与城市发展的迫切要求,十分必要。

(二)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可行性。在江门市的统一部署下,蓬江区自2015年10月12日起设置活禽经营限制区,在限定区域内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在推动我区健全防控人感染禽流感长效机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我区家禽养殖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该项工作在我区已有多年良好的政策实施基础和群众基础。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
在区所属范围内实行
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
生鲜上市”的通告
完整内容如下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区所属范围内

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

生鲜上市”的通告


蓬江府告〔2024〕1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蓬江区的人口密集区域纳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具体经营限制区范围如下:

堤西路与环市三路交汇处往东沿蓬江河边(沿线经过堤西路、堤中路、堤东路、江北路)→江北路与甘棠路交汇处(江门大桥底)往北→甘棠路与白石大道交汇处往西→白石大道与建设二路交汇处往南→建设二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往西→迎宾大道与胜利路交汇处往南→胜利路接环市二路、环市三路→环市三路与堤西路交汇处的区域。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三、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商户应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违反规定的,由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五、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附件:蓬江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分布图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早在今年10月份

江海区人民政府

就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区

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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