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华商注意,数字运单实行,货物托运将全程数字化监控!

文摘   2024-08-08 18:17   希腊  

近日,希腊财政部与公共独立税务局(ΑΑΔΕ)共同发布公告称,数字运单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通过实施数字运单计划,旨在有效打击该国严重的逃税行为和对货物流通的监控;

根据希腊财政部副部长克里斯托·迪马斯与希腊公共独立税务局局长乔治·皮特西利斯共同签署的联合决定,为了促进企业公平交易,打击逃税,数字运单已正式在税务电子平台上的myData”我的数据程序中启用。由此,确定了有实施此项强制义务的企业对货物流动进行数字化监控的周期、阶段以及时间表。同时,根据公共独立税务局局长乔治·皮特西利斯的决定,还规定了数字运单文件上的内容、格式、以及如何发布和传输至税务电子平台上的myData”中对货物流动数字监控数据的方法、时间和过程等相关细节;

因此,对于简单的或者是复杂性的货物运输,从货物运输开始到完成需分为两个阶段:


A:第一阶段:


-开具发票;


-将货物的详细数据传输至税务局的电子平台“myData”我的数据应用程序中,并通知货物接收方即公司的客户;


-通过扫描货物运输单上的二维码,来实时监控货物的运输情况;


B:第二阶段:


-对上传至平台的货物详细信息进行数字监控;


-通过扫描货物运输单上的二维码,接收货物的单据和货物;


-对接收方的货物订购量和货物质量进行严格监控;

对此,有此项义务的公司进行选择性申请和强制签发与传输数字运单的实施时间表如下:


在第一个申请阶段主要涉及包括总收入超过20万欧元的企业,以及无论总收入多少,从事能源产品(燃料)、药品和医疗器材、建筑材料、橄榄果和橄榄油的生产、标准化和营销等相关公司,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前,可以选择性申请上述的A阶段即第一阶段,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在截止日期2024年11月30前可以选择性申请,但从2024年12月1日起,第一阶段的申请将成为强制性,这些涉及到的企业请看下表:

对于第二阶段,将涉及到所有的企业,这些企业应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可以选择性申请,但从2025年4月1日起,所有的企业都将强制性实行数字运单计划。具体来讲,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有的企业可以选择性申请上述的B阶段即第二阶段,但从2025年4月1日起,所有的企业都需强制申请第二阶段。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地区、市政府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法人实体作为公共机构所开展的活动或相关业务,对于货物流动数字监控数据必须传输至税务电子平台上的myData”我的数据程序中;

与此同时,也有例外情况,以下方面不适用于货物流动数字监控范围:


-具有特殊增值税号身份的农民或偶尔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欧元)的自然人、作为教育计划和研讨会的作者或讲师、公共或私人雇员以及养老金领取者(退休人员)等;


-货物通过连续流动性网络进行运输,即天然气、水、煤气、电力和热能的运输;


-技术人员在执行或开展相关工作时所运输的工具和机械设备;


-殡仪馆的运输车辆;


-在实体营业机构转让的情况下,处理固定资产和任何类型的其他移动设备;

希腊国民经济和财政部副部长克里斯托·迪马斯表示:“通过正在实施的数字运单,我们将第一次能够立即有效地监控货物的流动,对于企业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我们简化了申请程序。同时,这对于国家来说也是优先事项,因为我们加强了透明度并及时处理任何的逃税或走私活动。”


希腊公共独立税务局局长乔治·皮特西利斯表示:“交易的数字监控即数字运单即数字托运单的实施,它与企业的POS机终端与收银机的互连,形成了货物流动的新环境。它使企业间的贸易变得更加容易,以及提高了货物运输贸易监控的透明度,维护了良性竞争,成为我们在打击逃税和走私活动方面的一项重要利器。”

值得注意的是,在货物贸易运输中实施“数字运单”和“数字客户名单”是税务局2024年的既定目标,是对逃税行为的一项沉重打击,因为税务局的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公司所运输的货物运输单上要么就是不完整并且错误的货物运输信息,要么就是没有详细的货物运输发票,这其实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因此,税务当局将推出货物的数字运单,从而税务局的稽查人员可以实时监控货物的运输情况,同时可以通过特殊的应用程序自动访问该公司货物运输的详细信息;


对于在希腊的华商来讲,特别是从事批发贸易公司的当地华商,货物的批发销售往往通过托运公司运输至希腊境内的各零售采购商即华人零售商店。因此,此次税务局推出的“数字运单”以及“数字客户名单”,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对货物的运输和货物销售的详细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避免公司出现任何的逃税行为,这也是打击逃税的一项重要利器。无论货物是从中国运输至希腊,还是将货物托运至希腊境内的各零售采购商,都会进行数字监控;

“数字运单”即托运货物时的发票,将上传至税务局的电子平台“myData”我的数据应用程序中,“数字运单”每次上传至电子平台“myDATA”我的数据应用程序中都会收到一个唯一的注册号,并包含一个二维码,同时规定货物流通日期自流通文件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天。也就是说,若已签发货物托运文件,必须在五天内托出,而不能滞留在仓库或货物出发地;

需要指出的是,实施“数字运单”可以取代传统上的纸质发票(δελτίου αποστολής),即货物托运时所开具的发票。特别是实施“数字运单”后,具有以下强制规定:


-强制定义了负责签发货物运输单据的人员、签发时间以及将货物数据传输至税务电子平台“myDATA”我的数据应用程序中的时间;


-明确了公司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所承担的责任;


-采用以数字电子单流动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并确定货物运输流动的各阶段所使用的文件类型以及传输渠道;


-使用组合命名法“Taric”来对贩运物品进行统一编码;


(以上内容由希腊华人资讯参照当地媒体编译,作者:郑勇毅,图片来自ΑΑΔΕ、网络)






希腊华人资讯
希腊华人资讯是以当地热点资讯、华人在希腊生活与工作实用信息推荐、政策信息等综合性的传播平台,致力于向读者全面及真实的分享当地的最新消息。同时,也为旅希华人提供了便利!(消息主要来源于希腊官方网站,为个人公众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