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小说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用头发写的,一种是用心写的,还有一种是用大脑写的。
用头发写的人叫天才,写出来的叫天赋之作。天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是从冬瓜藤上结出的西瓜,横空出世,无法无天,可遇不可求——一般说来要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一遇。所以,这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人能说得清。
可以说一说的是,用心写还是用脑写?这是个问题,而且我们有权选择。我知道,要想留下传世之作必须用心写,我们平时谈论的那些经典名著大多是用心或者是用心又用脑写成的,光用脑子是无论如何写不出这些传世巨作的。但用心写经常会出现两个极端:好的很好,差的很差,而且差的比例极高。那是因为大部分作家的心和大部分人差不多,荣辱要惊,爱恨要乱,欲望沉重,贪生怕死。相对之下,用脑写可以保证小说的基本质量,因为脑力或者说智力是有参数的,一个愚钝的人总是不大容易掌握事物的本质,分辨纵横捭阖的世相。
我很希望自己能够用心来写作,同时我的智力又告诉我,这可能不是一个用心写作的年代。用心写作,必须具备一颗非凡伟大的心,能够博大精深地去感受人类和大地的体温、伤痛、脉动,然后才可能留下名篇佳作。但这个年代用李敖的话说:形势大好,人心大坏。我不相信我的心在这个潮汐一般的市声以无以复加的速度和力度,汹涌地遮蔽心灵的年代里能够出淤泥而不染,独秀于林。当我看到周围人的欲望和黑暗被无限地打开,喧嚣得连天上的云层都变厚了,地下的水不能喝,身边的空气污浊了,我更加怀疑自己的心早已蒙羞结垢,因为无论如何我不可能比大自然更有力量。
统而言之,我不信任我的心,所以我选择用大脑来写作。
用大脑写,通俗地说是把小说当作一门手艺活来做。一九四四年,博尔赫斯通过给一本小说集命名的方式宣称:小说是手工艺品。这让不少小说家们心惊胆战,一时间遭到各路豪杰的无情抨击。是啊,感天动地的小说——心灵艺术——怎么可能是手工艺品呢?事实上,我敢肯定,博尔赫斯自己也不会这么认为的,他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一种态度,是对小说家们日渐疏离技艺的一种质疑,一种不满,一种嘲笑,一种呼唤。说到底,把小说说成手工艺品,是对小说的一种退到底线的说法,是对小说家注定应该遵守的纪律的强调。
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的小说已经变得越来越平庸、弱智,缺乏教养,我们很在乎写作速度,却不在乎笔下人物的长相、口音、身份,更不要说人事变迁的逻辑、道德的心理坐标了。我记得李敬泽曾讽刺我们小说家都是地铁司机,只管一路狂奔,把人拉到目的地了事。他认为小说家应该是三轮车夫,一路骑来,叮当作响,吆五喝六,客主迎风而坐,左右四顾,风土人情,世态俗相,可见可闻,可感可知。我用大脑写,就是想当一个三轮车夫,把各条路线和客主的需求研究透彻,然后尽可能以一种能说服人的实证精神,给客主留下一段真实的记忆。
把假的说成真的,这是我们小说家的基本功,也是小说可能承载其他意涵的物质基础。如果这个“基础”是假的,破的,你往里面装再好的东西都会漏掉,更何况今天的看客似乎并不需要被教导和救赎,起码是不愿意被蛮横地教导和救赎。我认为,我们不少小说对读者的态度是有些粗暴和蛮横的。
最后我还是要说,这个世界是神秘的——因为混乱而变得更加神秘,我什么也不知道,虽然我说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