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4年11月20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对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栏目进行调整,删除8种随附单证,具体8种随附单证代码如下:
(1)进口许可证(代码“1”)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代码“2”)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代码“3”)
(4)出口许可证(代码“4”)
(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代码“5”)
(6)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代码为“G”)
(7)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代码为“x”)
(8)出口许可证件(边境小额贸易)(代码为“y”)
2、如企业申报时涉及提交上述8种随附单证,请在报关单表头“许可证号”栏目处录入单证编号。
3、针对部分出口管制商品增加申报提示,提醒企业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单证编号请企业按规范录入表头“许可证号”栏目。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
转载自关务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