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绿雅州】“融”绿于“行” 矿山生态修复纪

政务   2024-08-15 12:49   四川  


 【青绿雅州】

“融”绿于“行” 

矿山生态修复纪



日拱一卒

不负青山

青山绿则万物生


生态汉源


生态是汉源最大的资源、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发展机遇,矿山生态修复事关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工业经济增长,是我们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汉源县“绿美雅安·环保攻坚”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



近日,汉源法院组织召开了矿山生态修复座谈会,会议邀请县自规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汉源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汉源法院分管环资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汉源法院对近年来涉及矿山生态修复的相关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强调了依法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各参会单位通报了我县矿山修复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就如何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


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各单位间沟通协调,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积极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强化矿山修复技术规范,对标对照自然资源部实施的4项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严格落实矿山修复验收标准。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矿山修复,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矿山修复的良好氛围。



会后,汉源法院干警实地走访调研了两家矿山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以及生态修复情况,并积极宣传自然资源部于今年8月1日发布的4项涉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为矿山企业科学开展复垦、提高治理效果提供司法保障。


司法保障


矿山生态修复现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长期以来,汉源法院坚持融入当地生态建设,源头防范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今后将持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司法与行政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法治的力量服务矿山生态修复,让矿山复绿、产业发展生金,进一步擦亮汉源山水生态底色。

来源 | 行政庭

编辑 | 冉   莹
审核 | 高   菲
签发 | 徐思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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