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绿雅州】
“融”绿于“行”
矿山生态修复纪
日拱一卒
不负青山
青山绿则万物生
生态汉源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汉源县“绿美雅安·环保攻坚”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
一
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各单位间沟通协调,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积极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二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三
强化矿山修复技术规范,对标对照自然资源部实施的4项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严格落实矿山修复验收标准。
四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矿山修复,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矿山修复的良好氛围。
会后,汉源法院干警实地走访调研了两家矿山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以及生态修复情况,并积极宣传自然资源部于今年8月1日发布的4项涉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为矿山企业科学开展复垦、提高治理效果提供司法保障。
司法保障
矿山生态修复现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长期以来,汉源法院坚持融入当地生态建设,源头防范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今后将持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司法与行政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法治的力量服务矿山生态修复,让矿山复绿、产业发展生金,进一步擦亮汉源山水生态底色。
来源 | 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