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你一点法 | 这样执行,行之有效

政务   2024-10-24 16:33   四川  



近日,汉源法院联合“法律超”,邀请基层干部、代表委员等多方力量参与,成功执行罗大与罗二排除妨害纠纷案。






产生纠纷




         


这是我的房子,他凭啥子拆!
这套房子你父母已赠与你兄弟了,他有权拆除,请你配合。


要拆就从我身上过去,我是不会同意的!

罗大与罗二系同胞兄弟,二人原与父母及三个弟弟共同居住在一处老房屋,兄弟几人成家后,先后在老屋旁建起新房,而罗大结婚后因长期在外打工,并未新修住房。





后罗大获批建房,但需拆除罗二曾居住过的老屋,因大家庭中尚无分家协议,父母遂将罗二居住过的老屋赠予罗大。罗大在拆除老屋时,罗二以该房屋属其所有为由加以阻挡,双方酿成纠纷,经基层多次调解未果,罗大诉至汉源法院。

汉源法院审理后,判决罗二立即停止阻挡罗大建房施工。



矛盾不断



判决生效后,罗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大向汉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要求罗二将堆放的砖头、瓦片以及泡沫塑料等阻挡罗大施工的物品搬离,停止阻挡行为。但罗二及其家属意见很大,坚决不同意搬离,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这样执行



走访调查:通过对相邻群众的了解,兄弟二人各自结婚后,因房屋居住问题早生嫌隙,后来在土地问题上又将矛盾加剧,十多年中,发生过多次冲突,此次执行处置不当,极易酿成恶劣后果。



“背对背”调解:依托本院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执行干警通过基层干部和邻里群众等各方力量,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但由于双方积怨颇深,收效甚微。



开展“预处罚”:通过“惩戒预警”,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通知,同时对其银行存款在预处罚金额内采取冻结措施,倒逼其履行义务。

    

最终,在与“律超市”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参与下,罗二同意停止阻挡行为,自行将堆放在施工现场的物品搬离,并保证不再阻挡罗大施工。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涉相邻关系、家事纠纷的排除妨害、房屋腾退等行为履行类执行案件,大多因为双方积怨深,矛盾大,若机械地采取现场强制执行方式处置,执行过程中对抗性大,难以预料的风险多,甚至造成“民转刑”的恶劣后果。
针对此类案件,执行干警往往会以情感化解为出发点,争取将双方矛盾、对抗情绪降到最低,而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依托“法律超市”,集聚政法部门、乡镇、基层组织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执行。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用“预处罚”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先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在查到有银行存款的情况下,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通知,责令其自动履行义务。
为避免被罚款后仍不能逃避履行义务的多重“损失”,大多被执行人选择主动履行义务。预处罚机制是在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做到案结事了的一种可行方式。
但对于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且有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用足搜查、拘传、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依法进行打击。


END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 | 执行局
编辑 | 冉   莹
审核 | 高   菲
签发 | 徐思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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