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
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
强化专业审判。开辟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设立专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推行温情审判,重视法庭教育,依法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伤害、性侵等犯罪行为。近三年,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2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使其重新回归社会。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坚持多调少判,落实“专业化调解+多元化解纷”模式,做实做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当事人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设置心理咨询室1个,安排1名具有高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资质)、社会工作师资质的法官担任负责人,柔性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一对一抚慰;印发《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家庭教育指导令28份。
与县妇联、县检察院、公安局等联合印发《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的十项举措》,通过建立妇女、未成年人被性侵、拐卖、家暴、虐待、遗弃等案件线索共享、处置机制等举措,强化妇女儿童保护。
与县妇联、团县委分别在汉源县第二中学建立家风教育基地和“萤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
与县妇联“阳光心语”家庭教育平台相互协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更加专业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安全、娱乐场所、网吧、宾馆及其他场所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辍学等未成年人重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对策建议。近三年,发送关于未成年人司法建议8份,回复率100%。
在大树法庭设立青少年法治基地,构建司法蒲公英法治计划。
聘请“小小讲解员”,根植法治的种子;通过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法治副校长”“校园剧本杀”“法庭开放日”等方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性侵、校园欺凌、家庭教育等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